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实行预拨制和考核结算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人口和人均经费补助标准于2017年3月底前,按不低于年度项目资金的40%将资金预拨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年度绩效考核后一个月内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服务的数量、项目成本以及考核确认的补助系数进行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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