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低保问题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5-16 14:38信息来源:寿县众兴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低保问题的答复函

市长热线办公室:

接到你办交办单编号为2023****057012后,我镇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寿县众兴镇黄圩村村民张传贵反映,其家庭经济较为困难,身体较差,已多次申请低保,但均被驳回,群众不解,请部门协调处理。

二、 答复意见

收到张传贵5月8日和5月11日连续两次申请低保相关问题的市长热线后,众兴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责成民政分管人员和民政所干部于5月15日下午对该户实地走访,了解群众诉求,讲解低保申请相关政策。

据了解,该户目前实际家庭人口为4人,分别是户主张传贵、配偶王教兰、小女儿张莹和共同生活的张传贵母亲张玉平。该户土地确权面积10亩,张传贵夫妻主要从事农业生产,因分别有高血压和脑梗病情,近期无务工收入。小女儿从六安卫生学校毕业后因未满18周岁,在家待业。张玉平为持证肢体三级残疾,行动不便,近期无医疗费支出,目前有一儿四女,张传贵为其唯一儿子。

民政所工作人员和村民政专干,实地核实后,建议张传贵和王教兰及时办理慢性病证,收集病历材料,提供近期住院医疗支出个人自付费用凭证张玉平分户子女基本信息,以便民政专干为该户申请低保。

同时,民政所干部也对信息收集、大数据比对、低保收入界定、低保申报流程等政策向张传贵详细说明。也要求村民政专干加强业务学习,做好政策宣讲和困难户信息摸排。

三、 投诉人对答复意见是否满意

    众兴镇已于5月16日上午9点用0554-4699088与该群众取得联系,告知其处理结果。

如对答复意见还有不清楚的地方,您可电话咨询众兴镇:0554-4699088。

 

答复单位名称:寿县众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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