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寿县发电
发电单位:县政府办 签批盖章 陆涛
等级 密级 寿政办电〔2021〕4号 机发 号 |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有关工作的通知》(皖税发〔2018〕122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几个问题的通知》(皖税函〔2019〕7号)、《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寿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寿县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寿人社秘〔2019〕71号)、《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服务工作的通知》(皖税发〔2020〕6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通知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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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目标任务
2021年全县实现缴费426036人(各乡镇缴费任务见附件),确保人均缴费300元以上。
二、参保对象范围
凡本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按规定参保缴费。
三、保险基金筹集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部分构成。
(一)个人缴费。参保人员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年缴费标准分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6000元共15个档次。参保人员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得。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将集体补助纳入社区公益事业资金筹集范围。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金额不超过目前设定的最高缴费档次标准。
(三)政府补贴。参保人员按照规定缴费后,政府给予相应的缴费补贴:缴费200元补贴40元,缴费300元补贴50元,缴费400元补贴60元,缴费500元补贴70元,缴费600元补贴80元,缴费700元补贴90元,缴费800元补贴100元,缴费900元补贴110元,缴费1000元补贴120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元,缴费2000元及以上的补贴200元。
对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独生子女父母和落实绝育措施农村双女父母参保缴费的,县财政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每人每年再增加30元。
(四)政府代缴保险费。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继续保留100元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按上级新政策规定执行。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重度残疾(二级及以上)人员,县财政继续为每人每年代缴2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独生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以上)后未再生育的夫妻(女方满49周岁)县财政继续为每人每年代缴10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节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三级及以上),县财政继续为每人每年代缴50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
符合享受两个及以上代缴政策的,按就高原则,享受一种代缴政策。政府代缴人员退出以上特殊困难人员序列后,保险费由个人按年缴纳。
四、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平稳有序、分工协作、征管高效、服务便民”的原则,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切实稳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费方式,确保参保缴费工作稳步推进。县人社部门和税务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共同负责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缴的落实、督促和调度等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征收的具体实施工作,乡镇人社所、村(街道、社区)委会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征收业务经办机构。寿县农村商业银行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合作金融机构,负责保险费划扣、归集与入库等工作。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省政府民生工程之一,征缴任务的完成和人均缴费水平是省、市、县三级民生考核的重点指标。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采取有力措施,逐级压实责任,平稳有序高效推进202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工作。
(二)加强领导。各乡镇要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与疫情防控工作等有机结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提早安排,迅速行动,打好集中缴费攻坚战,力争在6月底前完成续保缴费任务。
(三)强化宣传。各乡镇在动员群众参保缴费时,一要注意做好政策宣传,把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等激励政策宣传到位。二要注意引导有条件的群众提高缴费档次,逐步增加个人账户积累,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
(四)提升服务。按照要求,积极探索优化便民缴费措施和业务流程,拓展缴费渠道,逐步形成“线上为主,线下兜底”的多元化服务格局。县人社、税务、金融部门要切实做好参保缴费服务,鼓励参保人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缴费,为外出务工等缴费不便的参保人提供缴费服务。各乡镇要开通业务咨询专线,对信息变更等业务,可通过电话或登录“皖事通”办理,为群众参保缴费提供便利。乡镇人社所及时向村委会提供未缴费人员名单,方便村级经办人提醒参保人缴费。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