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兴镇简介

发布时间:2024-12-10 09:24信息来源:寿县众兴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众兴镇简介

  众兴镇地处寿县南端,全称众兴镇人民政府,镇政府所在地众兴街道境内,与六安市金安区临界,水陆交通便捷,众业兴隆,素有“寿南明珠”之称。

  全镇土地总面积118平方公里,辖5个农业村、3个街道,400多个自然村庄,5.7万多人,耕地面积分117400亩,属淠史杭灌区。近几年众兴镇加大了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实现了水泥路“组组通”,203省道由南向北跨越全境,距宁西铁路六安站25公里;瓦西干渠、淠东干渠、木北分干渠分别贯穿全镇。众兴镇水陆交通便捷,通讯设施齐全,区位优势明显,气候宜人,地形平坦,地貌多样,自然风光优美,自然资源丰富,商贸流通繁荣有序。目前以粮贸、食品、饮料、建材、名贵花木为龙头的民营经济已初具规模,全镇已形成了以招商引资为动力,积极调整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生机勃勃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

镇人民政府设有党政办、经发办、社会事务管理办三大办公室。

 扶持政策:

一、 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一)对符合条件的单个工业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6%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800万元。

(二)对符合条件且入驻开发区标准化厂房、乡镇“小微园”的主导产业(配套)项目,按购买设备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对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自建自用标准化厂房,分别按第三层80元/平方米、第四层及以上1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四)对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中养殖和种植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对符合条件的现代观光农业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六)对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七)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项目,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00万元。

(八)对符合条件的文体项目,按文体设施、设备器材投入总额(不含配套商业)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得超过250万元。   

(九)对符合条件的教育类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对符合条件的医疗类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一)对符合条件的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宾馆酒店项目,通过相关机构认定后,分别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10%、20%、30%给予补助。

(十二)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按实际形成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含土地价款)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二、主营业务收入奖励

(一)对符合条件的规上工业项目,自投产年度起,连续5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给予补助。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5%给予补助;1亿元以上3亿元以下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8%给予补助;3亿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补助。

(二)对符合条件的限上现代物流项目,自投产运营年度起,连续5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给予补助。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补助;1亿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1.5%给予补助。

(三)对符合条件的总部经济项目,自项目运营年度起,按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5%给予补助。

(四)对符合条件的文化旅游项目,自投产运营年度起,连续5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给予补助。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4%给予补助;1亿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6%给予补助。

(五)对符合条件的三星级以上宾馆酒店、文化创意与设计项目,自投产之日起,连续5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的1%给予补助。

(六)对符合条件的大型商业项目(自持经营部分),自投产运营年度起,连续5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给予补助。其中,年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下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2%给予补助;1亿元以上的,按主营业务收入的0.4%给予补助。

上述奖励总额不超过其当年经济发展贡献度部分。

三、 运营资金支持

(一)对新引进的工业企业,自运营之日起5年内,当年经济发展贡献度200万元以上的,给予企业当年货物物流补贴,按其主营业务收入0.2%的标准给予补助,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对符合条件的500座席以上的呼叫中心企业,给予5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

(三)对符合条件并达到认定标准的健康养老项目,正常运营一年后,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按实际入住床位每张每月再给予200元的运营补贴。

(四)对从县外整体搬迁至县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或整体搬迁设备评估价值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搬迁设备评估价值的1%给予一次性搬迁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五)对入驻乡镇“小微园”的企业,按其吸纳就业人数,给予每平方米3-5元的租金补助,补助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补助金额不超过租金总额,补助期限不超过3年,具体由所在乡镇确定并负责兑现

  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镇党委政府的以情招商、以商招商的策略,2019年镇签订了6个招商引资项目,引资1500万元,超额完成了上级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成为全县经济发展重镇。

  2019年,镇党委政府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招商引资为主抓手,内引外联,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以项目建设为龙头带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全镇计划建设项目12个,预计总投资达25000万元(其中工业企业项目3个,16000万元;农业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个,5500万元。外资投入项目5个,18000万元),其中六大重点建设项目面向全国招商引资,分别为:

  一、博捷葡萄专业种植合作社

  二、众兴友民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

    三、昌源食品利用外资项目

    四、寿县世平粮食种植合作社

    五、安徽垭东建材项目

  六、众兴木业加工合资项目

  镇党委书记刘爱民、党委副书记、镇长桑昌旺竭诚欢迎您来众兴投资兴业,镇党委政府将竭力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服务,也将为您展现一个“平安众兴,诚信众兴”的新形象。

  联系电话:0564- 469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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