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瓦埠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的通知
瓦政〔2024〕81号
关于成立瓦埠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的通知
各村委会、镇直单位、派出所、交管站、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为了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成立瓦埠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成立领导组
组 长:任声兵(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国强(党委委员 派出所所长)
成 员:杨 帆(镇党政办主任)
周 淮(农管办主任)
宋 磊(派出所教导员)
王 力(交管站站长)
徐春明(司法所所长)
李 涛(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沈国辉(学管委主任)
刘治新(农机站站长)
各村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由李国强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抽调周淮、杨帆具体负责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的主要职责及任务
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掌握本镇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对本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各职能部门及其各村、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协调和解决涉及相关部门、村、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促进部门、单位协作配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制定本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划及实施方案,全面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督促、检查、协调本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导组各成员单位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三)对本镇交通安全系统的功能、特性、经济效益等属性进行科学测定和综合评价;分析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道路交通安全重大问题。
(四)参与本镇道路工程规划、改造项目的综合评价,制定和选择交通安全措施、方案,进行交通安全决策。
(五)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检查和道路隐患排查,在对本镇道路事故多发区域、点、段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薄弱环节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负责本镇道路安全隐患综合整治。
(六)参与本镇道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七)组织落实本镇其他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
瓦埠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