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与标准】寿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24-03-05 10:09信息来源:寿县瓦埠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我县城乡低保月保障标准由560元/提高到600元/人,新标准202071日起执行。

1、城市低保补助标准继续实行补差救助。在原低保保障金额基础上月人均增发50元

2、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继续实行分档救助。补助标准调整后,一类补助对象月补助标准380元提高到420元,月增40元;二类补助对象月补助标准300元提高到330元,月增30元;三类补助对象月补助标准250元提高到280元,月增30元。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