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埠镇纪检监察室
工作职责:
一、受理群众对本系统党员、党委(总支、支部)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及申诉。
二、受理群众对本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检举、控告、批评建议及申诉。
三、向县纪委信访室及时报告重要信访事项。
四、自办情节轻微的一般信访事项。
五、承办县纪委交办的信访案件和事项。
六、对涉及信访工作进行调研。
七、维护信访工作秩序,做好集体访、越级访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作。
八、做好涉纪信访登记及档案管理工作。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地点:瓦埠镇东街办公大楼二楼纪委办公室
主要负责人:吴得 联系电话:0554-4766080(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