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衔接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2023年度全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2 15:34信息来源:寿县瓦埠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衔接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开展2023年度全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

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关于衔接落实全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开展2023年度全市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淮编办〔2023〕124号)要求,现将开展全县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集中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衔接落实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对照《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指导目录1),结合《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和全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年度集中调整情况,动态调整我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开展级清单年度集中调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国务院省、市、县调整权力事项和规范性文件出台调整废止、政务服务等实际需要,汇总上一年度清单版本公布以来即时动态调整情况,调整规范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公布实施清单年度版本。

(一)调整规范权责清单。按照省市统筹、上下联动的原则,各单位对照《全省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规划、行政奖励、行政裁决、行政征收、其他权力等10类行政权力事项的排序,梳理本部门事项,做好本单位权责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

(二)调整规范公共服务清单。各单位对照《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按照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结合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通知(寿政〔2022〕99号)公布的事项及工作实际,梳理本单位公共服务事项,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

(三)调整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按照中介服务做减法的原则,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权责清单调整、事业单位改革、行业协会脱钩及工作实际等,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事项。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通知》(寿政〔2022〕99号),梳理汇总我县中介服务取消事项。

各单位对《全省权责清单指导目录》(指导目录2)、《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指导目录3)、《全省中介服务清单指导目录》(指导目录4)中本部门事项提出认领意见(实施层级含县级的所有事项),认真填写指导目录2、3、4,若有实施依据调整更新的,请在表格中“调整意见”栏予以说明。

三、开展乡镇清单年度集中调整

(一)乡镇权责清单。乡镇政府权责清单按《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寿县乡镇政府权责清单和寿县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的通知》(寿政〔2022〕18号)文件规定执行,暂不调整,若需调整另行通知。

(二)乡镇公共服务清单。各乡镇对照《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仅指导目录3中乡镇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按照公共服务做加法的原则,结合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寿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县级政府权责清单、县乡两级公共服务清单、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的通知(寿政〔2022〕99号)公布的事项及工作实际,梳理涉及乡镇公共服务事项,做好公共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

四、有关要求

县直各单位将涉及本部门表格(指导目录2、3、4)电子版,于1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委编办(其中报送时一并报送附件3、4、6电子版)。各乡镇将《全省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仅指导目录3中乡镇公共服务清单指导目录及附件611月6日下午下班前报县委编办。县委编办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报送的调整情况进行集中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反馈各单位修改完善,按程序提交县政府常务会审议。

开展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委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权责清单“全省一单”制度体系建设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各县直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全县各级各类清单要素(名称、类型、依据等)统一、标准统一、上下衔接。

为便于沟通,请各乡镇与县直有关单位11月3日前将《工作联络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联络员请加入QQ群(428358758)。

联系人:杨博

联系电话:2759886

邮箱:2240686517@qq.com

地址:县委编办综合股(国投大厦10楼1010)

 

 

 

 

 

 

 

附件:1.工作联络信息表

2.开展权责清单调整的县直单位

3.××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4.××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5.开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的单位

6.××部门公共服务清单

7.开展中介服务清单调整的单位

 

 

 中共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1

2023年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联络信息表

 

序号

 

姓 名

职 务

固定电话

手机号

QQ

1

分管领导

 

 

 

 

 

2

经办人

 

 

 

 

 

注:此表只需报送电子版,电子版发送至2240686517@qq.com,于11月3日前报送。经办人加入寿县权责清单工作群,QQ群号428358758。


附件2

 

开展权责清单调整的县直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国家统计局寿县调查队、县气象局、县烟草专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档案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

淮南市寿县生态环境分局(仅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上述有关单位名单中,含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党委工作机构


附件3

 

××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示例)

 

填报单位:(公章)

序号

省级主管部门

实施机关

事项名称

设定和实施依据

县级实施机关

乡镇

政府

1

省发展改革委

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设区的市级、县级政府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含国发〔2016〕72号文件规定的外商投资项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

政府(由发展改革委承办)

注:1.本表根据《安徽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填写。

    2.“县级实施机关”可根据本级机构设置、职能划分等实际情况确定。
    3.除我县没有管理对象的(如涉及海洋事项),原则上应全部认领。


附件4

××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名称

子项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1

 

 

 

 

 

 

2

 

 

 

 

 

 

3

 

 

 

 

 

 

注:1.“实施依据”应规范填写依据名称、条款及具体内容;涉及依据颁布、修改、废止的,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文号及时间。

2.“责任事项”应写明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事后监管等环节的具体责任;“追责情形”应写明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的情形。

3.此表只需报送电子版,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


附件5

开展公共服务清单调整的单位

 

25个乡镇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外事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科学技术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统计局、县医疗保障局、县政府信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科学技术协会、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县工商业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红十字会、县档案馆(县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国家税务总局寿县税务局、县气象局、县档案局、县国家保密局、县委宣传部、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政府侨务办公室、县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国网寿县供电公司、寿县中皖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寿县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

上述有关单位名单中,含行使政府行政职能的党委工作机构


附件6

××部门公共服务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实施机构

服务对象

 

 

 

 

 

 

 

 

 

 

注:1.“办理依据”应写明具体条款及内容,同一事项有不同位阶依据的,从高到低依次列举;对于新颁布实施、修改、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依据,要注明实施、修改、废止的时间。

2.“实施机构”应写明单位股室或所属单位。

3.此表只需报送电子版,为便于统计,此表格请用Excel填。


附件7

 

开展中介服务清单调整的县直单位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教育体育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县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县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县文物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

 

 

 

 

 

 

 

                                                       

  中共寿县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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