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4 09:15信息来源:寿县瓦埠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

为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市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现就选树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格式

1.重点内容

案例分为县、乡、村三个层面,分别从不同角度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县乡层面重点从工作推进、政策支持、机制建设、取得成效等方面总结典型做法。村级典型要围绕“建强班子、引领方向”“集合党员、示范带动”“组织群众、共建共享”“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县乡统筹、整体推进”专题中的若干专题,重点讲清集体经济的组织形式、运营机制、发展路径(资源利用型、资产盘活型、特色产业型、物业经营型、服务创收型、项目承接型等)、盈利模式、收益分配等情况,要总结提炼路径探索、发展模式、制度建设等方面的创新亮点、实践做法和成效经验,形成可借鉴的发展模式。

2.撰写格式

乡村两级每个案例字数不超过3000字,文字精炼、语言鲜活、数据详实、内容客观准确。

村级案例需另附2-3张相关图片(分辨率不小于300DPI、大小不小于1M)。写作格式不作具体要求,可从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及成效、发展愿景、案例点评四个方面撰写。

二、名额分配

各乡镇要认真审核村上报的典型案例并对案例进行排序,确保所选案例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取得的经验具有可复制可推广价值。每个乡镇要上报乡镇案例1篇,村级案例至少1篇。

三、其他要求

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典型案例选树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认真摸排、总结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挖掘一批发展思路清晰、成长速度较快、地方特色鲜明、帮扶措施对路的典型案例,高质量、高标准完成案例选树工作。

上报案例需经乡镇负责同志审阅后,于520日前上传县集体经济办(邮箱:810337791@qq.com)。

联系人:廖承标           电话: 0554-4031324

 

 

 

                   寿县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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