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役登记】淮南市2024年兵役登记公告
淮南市2024年兵役登记公告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必须主动进行登记或核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以及其他有关规定,现将淮南市2024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对象
户籍在淮南市所辖各县(区),2024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必须进行兵役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集中登记时间为2月底前)。
三、登记办法
(一)网上信息登记。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
(二)现场确认。适龄青年本人持下载打印的《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并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明)等材料,前往乡镇(街道)武装部进行现场确认。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学校代为确认。
(三)初检初审。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参加兵役登记的适龄青年进行初检初审,主要查验户口、学历证书,进行身体目测和病史询问,了解本人家庭基本情况等。
(四)作出结论。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初审初检情况,填写《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依法作出应征、缓征、免征、不得征集等结论,并报县级兵役机关审批。
(五)发放《兵役登记证》。乡镇(街道)武装部将县(市、区)兵役机关审核盖章的《兵役登记证》发给登记青年。《兵役登记证》作为有关部门查验适龄男性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情况的依据。
已进行兵役登记且符合服兵役条件,但未被征集服现役的适龄公民,研究生在26周岁前,大学毕业生在24周岁前,高中毕业生在22周岁前,初中毕业生在20周岁前,每年应到初次兵役登记站进行信息核验注册。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往的,可委托其亲属或所在单位代为核验,并将结果通知本人。
四、法律责任
(一)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县级以上兵役机关会同同级政府相关部门,可处以罚款;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二)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依据《兵役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对拒不履行兵役义务行为,实施限制购买不动产、贷款、乘坐飞机与高等级列车等综合性约束惩戒。
(三)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五、政策咨询
(一)网上咨询:登陆“全国征兵网”进行查阅咨询。
(二)现场咨询:各县(区)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人武部)、全市各乡镇(街道)武装部。
(三)电话咨询:市、县(区)及辖区高校征兵工作咨询电话:
淮南市24小时征兵咨询服务热线:0554-8168181;
淮南市征兵办公室:0554-6635129;
寿县征兵办公室:0554-6635390;
凤台县征兵办公室:0554-6635330;
田家庵区征兵办公室:0554-6635340;
大通区征兵办公室:0554-6635350;
谢家集区征兵办公室:0554-6635360;
八公山区征兵办公室:0554-6635370;
潘集区征兵办公室:0554-6635380;
毛集实验区征兵办公室:0554-8271794;
安徽理工大学:0554-6668690;
淮南师范学院:0554-6863560;
淮南联合大学:0554-6862680;
安徽工贸职业技术学院:0554-6806175;
淮南职业技术学院:0554-6656271;
安徽现代信息工程职业学院:0554-4102970。
欢迎广大适龄青年依法进行兵役登记,踊跃报名应征!
淮南市进一步完善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
为激发高素质青年应征入伍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皖征〔202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皖征〔2022〕41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辖区实际,现就我市征兵工作奖惩激励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征兵工作宣传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军事机关政治工作部门,每年年初联合制定征兵宣传工作方案和征兵宣传提纲,及时召开征兵宣传会议进行部署,将征兵宣传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上下半年各组织不少于1次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网络”活动。各级新闻单位要做好征兵工作专题公益宣传,常态化开展征兵宣传。报刊、电视广播、新媒体及移动通信、电影院线、公交车载视频、公交站台视频、户外广告牌、户外电子大屏等公共平台资源,要及时发布征兵工作信息、刊播征兵公益广告、宣传片、标语等。市征兵办每年组织不少于1次的征兵宣传策划评比,打造一批征兵宣传淮南品牌。户外大屏、楼宇建筑广告、商业广场广告、电影院线中的征兵公益广告时段和广告位占比不少于10%。
二、调整完善优抚优待措施。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突出各级各类毕业生征集,优先批准理工类大学生和备战打仗所需技能人才入伍。各县(区)可在经费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大学毕业生入伍奖励金进行优化调整;技工学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本科、大专学历落实相关待遇。高校毕业生(含上半年征集的符合毕业条件并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班学生)参军入伍,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2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硕士、博士研究生参军入伍,分别按每人不少于30000元、60000元的标准发放入伍奖励金。在淮5所高校(不含寿县)入伍大学毕业生奖励经费由市财政和高校挂钩所在区财政按1:1的比例分担,县级所需经费自行解决。对征集到驻西藏(含其他高原地区)、新疆部队服役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本地发放标准增发1倍。县(区)兵役机关负责审核发放对象范围,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经费发放。
三、拓宽退役发展路径。各级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要认真研究细化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退役军人的具体办法,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健全完善招聘退役军人具体举措,结合各县(区)和本系统实际,进一步提高政策优惠度和吸引力。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要纳入全市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招聘年度计划,其中市本级事业单位每年安排部分岗位、市本级国有企业每年安排不少于招聘计划10%的岗位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安系统招聘辅警,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用于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村、社区干部招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鼓励返乡待业退役大学生士兵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社区)“两委”班子选举;扶贫专员、志愿者等公共服务岗位优先选用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大从退役军人中选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比例,优先从转业干部、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基层民兵骨干中选拔补充专职人民武装干部。乡镇、街道新任职武装部长要有基层武装工作或军队服役经历,优先从德才优秀、综合素质全面、工作实绩突出、熟悉武装工作的武装干事中选拔,择优从符合公务员选配条件的优秀退役军人、基层民兵骨干中选拔。各县(区)优先和择优选拔比例要达到70%以上。
四、建强高校征优“主阵地”。辖区高校和技工类院校主要负责同志为本校征兵工作第一责任人,学工部门牵头负责高校征兵工作站建设和运行,落实征兵工作经费专项预算。2023年6月底前,辖区高校和技工类院校全部建成并常态运行“两站两服务”平台机构,为应征大学生提供兵役服务和学业服务,进一步夯实稳固高校征兵“主阵地”作用。市、县(区)两级兵役机关每年积极协助各高校和技工类院校组织国防教育、征兵宣传、军事训练、军事日、业务培训等办学活动,有条件的可联合探索成立“国防预备班”“兵员储备班”等,提前做好优质兵员储备。高校和技工类院校辅导员、班主任等征兵工作人员每发动1名高校毕业生(含高级工)参军入伍,所在地县(区)兵役机关应补助其1000元工作经费,所需经费从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列支(市辖区经费由区兵役机关、区财政局核准后向市财政局申领)。
五、加大考评奖惩力度。按照《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和《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等有关规定要求,市征兵领导小组每两年组织1次征兵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受到市表彰的征兵工作先进个人,市征兵办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经济奖励,所需经费从市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统筹解决。对抽调参加征兵体检工作的医务人员(含省、市、县三级征兵体检专家组成员),履职情况良好未发生责任退兵和廉洁征兵问题的,其参与征兵工作时间,按实际服务时间的1.5倍计算为基层服务时间,纳入职称评定范围。各级、各普通高等院校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征集“逐级包保”责任机制,落实“指标到户、责任到人”。将各级征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党管武装、纳入双拥工作、纳入年度领导绩效考核,由市、县(区)两级征兵办会同目标考核办每年进行考评;凡未完成征兵命令赋予的高校毕业生征集任务的,以及连续两年退兵超过比例或发生责任退兵的单位,在“双拥模范城(县)”等评比表彰上直接否决。
六、切实搞好服务保障。严格落实高校毕业生参军入伍“四个优先”,各县(区)征兵办要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每周一检”或“随到随检”,优先组织体检政考和预定兵工作,做到合格一个征集一个,对于身体检查不合格的青年,县(区)征兵办要专门组织专家会商,为其提供调理和治疗参考。对入伍前1年内做过视力矫正、精索静脉曲张、痔疮等手术的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不高于5000元、1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医疗经费补助,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高校毕业生参加征兵体检政考的,按最高500元标准给予差旅费补助(仅限乘坐高铁二等座、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所需经费从所在地县(区)年度征兵工作经费中列支。
本措施未涉及内容,遵照《安徽省激励大学生参军入伍若干措施》《关于进一步完善征兵激励政策的通知》和《淮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淮南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措施。对各项激励政策落实情况,市里将纳入综合考核范畴,组织军地联合检查,并定期通报讲评。本政策未尽事宜由市征兵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规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