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保义镇朱楼行政村汪庄中心村景观步道工程发包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6 14:46信息来源:寿县保义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保义镇朱楼行政村汪庄中心村景观步道工程,其发包前期工作已完成,根据《寿县公管局关于小微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发包工作的指导意见》(寿公管〔2018〕24号)等文件规定,经镇领导班子会和镇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导组同意,决定对该项目在镇小型企业库进行公开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内容:详见预算工程量清单。

二、发包价格:工程预算审计价格423635.93元。按10个百分点下浮,发包价叁拾捌万壹仟贰佰柒拾贰381272.00)元整。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支付方式:主体工程完工,付款至合同价80%;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审计后,付款至结算审计价97%;余3%为工程质保金,验收之日起12个月后无息付给。。

五、工程建设地点:寿县保义镇朱楼村

六、建设工期:30个日历天

七、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八、发包时间、地点:20230628日下午3点整,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财政所会议室。

九、开标方式:镇内小企业库摇号。

十、备选企业:镇小型企业库在库企业。

十一、投标、履约保证金:

1、本次项目投标保证金万(40000.00)元。招标结束,中标企业于次日下1700分前缴讫保证金(户名:寿县国库支付中心账号:20000073592010300000018213001开户银行:寿县农商行营业部(附言:保义镇XXXX工程履约保证金。未缴保证金或超时缴交,本次中标资格取消(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缴交)。

十二、注意事项:

1、入围企业按时进场参加招标,迟到或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各参与投标在库企业必须由公司项目经理到场投标,项目经理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参与投标的,必须由公司出具委托书指派专人(禁止多公司委托一人),带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方可参与投标事宜,资料和相关委托手续不全者不得参与投标。

特此公告

寿县保义镇人民政府

202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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