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按照《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和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淮府办〔2016〕37号)文件要求,从2016年5月份开始由每人每年25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3600元(新标准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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