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扶持对象公示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一批)的通知》(皖财建〔2019〕474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三批)的通知》(皖财建〔2019〕1186号),我中心按照《寿县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要求,经乡镇初审申报,现将2019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扶持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7天(2020年8月3-9日),请社会予以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3122241。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020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