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农村局寿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县水利局关于印发全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工作,现印发《全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寿县农业农村局 寿 县 水 利 局
2024年11月24日
全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治水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印发的《安徽省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平原涝区治理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摸清我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底数,扎实做好全县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工作,加快补齐农田灌溉排涝短板,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排查整治范围
在全县开展农田沟渠、灌溉井和涝区排查摸底,系统掌握农田沟渠、灌溉井分布情况、连通情况和运行情况,对受灾农田开展清淤排水集中整治。优先选择集中连片的重点易涝区开展涝区治理,优先在粮食主产区、易涝区、因灾损毁严重地区开展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加快补齐骨干排涝、灌溉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等短板。完善自然灾害特别是洪涝灾害防控措施,坚持“应急整治与长久根治”相结合,大力开展河湖、沟渠、农田一体化治理,统筹规划实施干、支沟渠等骨干排涝工程和斗、农沟渠等田间水利工程,逐步建立起系统完备、循环通畅、排蓄可控的农田沟渠网络体系,全面提升农田防灾减灾能力。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以乡镇或灌区为单元,全面调查摸底县域内农田水网情况,全面排查农田沟渠体系分布走向、覆盖范围、问题隐患等,重点排查工程占地围堵、违规种植占用、清淤管护不到位等造成的农田灌排渠系“中梗阻”问题。摸清农田灌溉井数量、位置、设施设备管护情况。(见附件)
(二)清淤排水。对受淹程度轻的农田,组织人员全力疏通田间沟渠、挖渗水沟,尽早排空田面积水。对受淹程度重的农田, 及时进行机械强排,综合采取深挖扩容、清淤除障等疏浚措施,降低沟渠水位,加快农田排水速度。对被侵占中断的沟渠,开展整修和疏通,依法依规整治占用沟渠开荒种地、工程建设违规占用等行为,为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创造条件。
(三)统筹规划。落实水网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灌溉发展、中小河流治理、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安徽省淠史杭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洼地治理等规划(方案)要求,综合考虑区域水土资源分布、农业生产需求、水利工程现状等,优化排涝总体布局。统筹规划建设项目,科学确定农田沟渠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工程建设标准,因地制宜建设骨干排涝、农田排水设施,改造提升建设标准低、设施不配套、工程年久失修、损毁淤积、排水能力不能满足需求的排涝工程。
(四)基础建设。按照系统治理要求,统筹河流上下游、左右岸、流域防洪与区域排涝、骨干工程与田间配套工程、工程建设与调度管理等关系,加快完善区域排涝工程体系。水利部门重点加强排涝干渠、支渠等骨干排涝工程建设,农业农村部门重点加强斗渠、农渠、灌溉井等田间配套工程建设。
(五)管护巡察。建立日常管护与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农田沟渠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责任,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压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责任,明确乡镇、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各类受益主体管护直接责任,深化拓展推广业主负责制、承包租赁、网格化管护等建管合一新机制。积极探索委托金融保险机构、专业机构、购买专项服务等市场化管护方式。
三、治理目标
通过农田沟渠、灌溉井摸底调查,明确所有田块对应的灌排路径、水源和承泄区位置,绘制完成集水源供给、引水输水、农田用水、沟渠排水、汇水泄水于一体的县域农田水网一张图,建立完整农田沟渠、灌溉井台账,系统掌握全域农田沟渠、灌溉井分布情况、连通运行情况和整治情况,聚焦亟待解决的农田沟渠基础设施薄弱环节,着力提升灌溉、排涝能力,排查具体修复、建设需求,开展受淹农田清淤排水、沟渠整修疏通、灌区排涝整治,补齐灌排基础设施短板,畅通骨干水网,打通渠系“堵点”,增强农田抗灾能力。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摸排(2025年2月28日前)
以乡镇或流域灌区为单元开展农田沟渠网络摸底调查工作,全面摸清包括农田沟渠,灌溉井,堰坝、塘坝、引排水涵闸、排水沟、灌排站(以下简称其它工程)等设施问题类型。着重排查排涝工程设计是否合理,农田沟渠是否畅通,需清淤、疏通农田沟渠长度,农田灌溉井及其它工程数量、位置、设施设备运行及管护情况,运行机制、管护制度是否完备落实,建立完整排查台账。各乡镇、村摸排情况,以乡镇为单位,于2025年2月24日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二)修复整治(2027年6月30日前)
1.健全骨干排涝工程。以现有河湖、渠系为基础,统筹中小河流治理、灌区建设改造、洼地治理,加强涝区治理项目建设,修复因灾损毁河道及渠系、堤防、涵闸、泵站、灌溉井、蓄涝区等设施,畅通骨干水网。
中小河流治理。按照《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的通知》(皖水建设函〔2024〕260号)要求,合理安排建设时序,统筹水安全、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中小河流项目系统治理,满足涝区承泄需要。
大型灌区建设与改造。接续实施淠史杭灌区(寿县片)“十四五”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有序推进安徽省淠史杭灌区(寿县片)现代化改造工程,因地制宜新建和改造灌区排水工程设施,增强灌区涝灾抗御能力。
涝区治理项目建设。统筹涝区水灾害防治、水资源利用、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做好我县淮淠河及瓦埠湖沿线等流域排涝项目储备,有序推进项目实施,有效缩短涝水外排周期。加强河道及渠系整治、堤防、涵闸、排涝泵站及滞涝区建设,提高涝区排水和调蓄能力,改善农田排水条件,全面提升涝区防灾减灾能力。
2.完善田间水利设施。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灾毁农田修复,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大型灌区骨干渠系相衔接,有效解决农田排水“最后一公里”问题。
高标准农田建设。与区域灌排水网衔接,科学布局田间沟渠管网、涵洞、灌溉井等农田灌溉与排水设施,打通灌排堵点、断点,提高灌溉水利用效率和农田防洪排涝能力。建成后的高标准农田,应当满足《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确定的灌溉排水标准要求,水稻区排涝能力达到10年一遇标准,旱作区排涝能力达到5~10年一遇标准。
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结合农田、水网规划布局,加强与骨干水利工程和河湖水网衔接连通,畅通农田及周边水系,满足农田灌排要求。对于高标准农田范围外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要因地制宜采取措施,统筹用好相关资金、鼓励农民筹资筹劳等开展建设。
修复受灾损毁农田。对于轻度损毁农田,可通过以工代赈、救灾资金等多渠道,组织力量及时做好损毁农田设施的修复,恢复农田生产功能;对于中、重度损毁农田,无法短时修复的,经核实后优先纳入当年或下一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立项范围,修复受灾农田基础设施,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三)巩固提升(2028至2037年)
统筹实施河道整治、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全面建成互联互通的现代化排涝体系,形成运行可靠、精准高效、保障有力的农田排涝工作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要求,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保障工作顺利推进。县级制定实施细则,落实经费保障,加强现有项目资金统筹,多渠道筹集建设和管护资金,建立健全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投入保障机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县域农田水网一张图,建立完整沟渠、灌溉井、其它工程台账,落实建设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加强管护巡查。要建立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农田沟渠管护机制,因地制宜创新管护模式,落实管护责任。要定期组织开展河湖、排涝沟、排水闸、农田沟渠等汛前隐患排查(原则上每年冬春农闲季节至少开展一次,易涝区还要在汛期来临前及时组织开展),前移防范关口,梳理形成汛前排查台账或清单,提前做好河道疏浚、沟渠清淤、设施设备检修、排涝机具应急储备等工作,尽快消除风险隐患,确保汛期排水畅通。发挥镇、村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前哨作用,加强农田沟渠、灌溉井巡查,做到旱涝险情早预判、早发现、早消除。
(三)鼓励公众参与。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激发广大农民和社会各界参与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积极性、主动性,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众支持的格局。要加强示范引领,挖掘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和涝区治理先进典型。鼓励因地制宜探索“以奖代补”等方式,吸引农民群众参与总体规模小、施工难度低的农田沟渠、灌溉井修复整治项目建设。在选址、设计等前期工作中,要广泛征求农民意见。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引导农民参与工程施工,全程监督建材、施工和监理质量。
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李根宝;电话:0554-3120096;邮箱:183714627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