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类】堰口镇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24-03-27 09:45信息来源:寿县堰口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堰口镇防灾减灾应急预案

(2023修订)

 

为了进一步有效提高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的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少或消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发展,并根据我镇实际及灾害形式变化,特修订本预案。

堰口镇基本情况:

堰口镇位于寿县城南21公里处,东临瓦埠湖,毗邻安丰塘,国土面积125.3平方公里,辖14个村。全镇总人口6.7万人,耕地面积14.1万亩。

堰口镇交通便利,通讯发达,供水供电充足。济祁高速公路穿境而过15.1公里,并在高王村境内设立芍陂quèbēi服务区,在十字路街道境内设有安丰塘道口。省道203(寿六路)纵贯全境16公里,堰苏路、堰陶路、堰开路、十迎路等县级公路四通八达,村、组通上水泥路。现有220千伏变电站一座、35千伏变电站二座,2个自来水厂,日供水6000余吨。

镇魏岗村、堰口村设有避难场所 4处(魏岗村文化广场,大光小学操场、堰口村文化广场、堰口村办公大院门前广场),总面积6000平方米,可容纳人数 20000余人。

重点隐患地段:国道237道路两旁存在道路交通安全。

重点防御的区域为魏岗新村、原野小区,堰口街道等。

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人民群众和财产受灾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本预案适用于洪灾、旱灾、地震、火灾、冰雹、雷击及暴雪等因造成建筑倒塌、淹没、群众伤害、道路阻塞等应急救助反应。

一、组织领导

1、成立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救灾工作。

  长:毕禄昌(镇长)

副组长:李先鹏(党委副书记) 李光永(二级主任科员)   

  :   卫、镇各村灾害信息员

2、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自然灾害及预防减灾工作的分析和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及各项措施的落实。

3、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社区工作人员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防灾、抗灾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自然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抗灾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4、认真做好各项物资保障工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抢险设备等物资的应急储备,强化管理,要始终保持良好的备战状态。

5、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采取一切必须的手段,组织各方面的力量全面进行抗灾减灾工作,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6、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灾后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7、领导小组下设宣传协调组预警预报组、隐患排查组、后勤保障组转移安置组、卫生医疗组、信息报告

应急指挥组

负责事故的报警、报告及各方面的联络沟通。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受灾情况,组织、协调社区灾害群测群防和突发性灾害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害灾情报告,在灾害发生期间执行“零报告制度”;负责向社区居民公布本预案地点设置在红星社区办公室。

②预警预报组:

负责灾害信息预警预报。

③隐患排查组:

负责社区灾害隐患排查统计工作。

生活救助组:

检查撤离路线、安置地点、报警设施、抢险工具、物资落实情况,对抢险急用车辆等交通工具进一步落实。加强与各行动小组的联系,迅速将抢险物资及车辆调运到指定地点。地点设置在红星社区办公室。

转移安置组

负责灾情发生时,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

医疗救护组:负责开展先期医疗救治工作,并向上级医疗机构报告或申请救治支援。地点设置在堰口镇中心卫生院。

信息报告组:

负责防灾减灾工作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二、工作目标

1、 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 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 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要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知识,提高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事故的损失。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3、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加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故,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落实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1、 严格制定、评估、完善我镇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故预防机制。汇总和收集自然灾害事故的情况,并及时上报。

3、 宣传、培训、演练。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广泛深入开展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知识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预防能力和意识。采取多种样式,如纺织防灾减灾图表、书籍等,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救互救的能力。每年组织不少于2-3次演练,使所有人员熟悉预案,知晓避灾安置路线、场所及保障须知等。对预案不妥之处,及时进行修改。

4、 领导小组要检查、督促各单位和工作小组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落实情况。

5、 经常性地开展安全检查,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

6、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切实做好居民的安全疏散工作。

7、人员准备:明确镇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职责,落实镇村(居)灾害信息员,成立社区志愿应急救助队伍、抢险救援队伍。

五、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和预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防

1、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故的工作纳入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 经常性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 在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前做好居民的疏散转移工作。

4、 增加投入,切实加固好易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的基础设施。

5、 居民家中和室外不乱拉乱接线路、不违章使用电器,严格控制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及管理。

6、 开展灾害自救、恶劣天气自救逃生知识学习活动。

7、 按照规定使用和管理好消防器材,落实消防责任制度。

自然灾害事故的预警

镇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指示及灾害具体情况,由组长宣布启动预案,并通过手机、信息、通告、电话等多种形式通知居民,紧急情况下以警报声预警。镇各救灾小分队各施其责,迅速开展工作。

六、自然灾害事故的报告

1、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主动和相关部门联系。

2、严格执行重大自然灾害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做到按程序逐级上报,并以最快的通信方式报告主管部门或上级部门,确保通信畅通。

3、及时上报灾情,写清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灾害造成的损失(包括人员受灾情况、人员伤亡数量,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已采取的措施和灾区的需求),不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灾害损失情况包括以下指标:受灾人口、因灾死亡人口、因灾失踪人口、因灾伤病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饮水困难人口;倒塌房屋、损坏房屋。

4、灾情报告程序。户--组—社区—街道办事处双方互动、转移安置、灾情总的情况向上级报告。

5、要求。

1)灾情初报。凡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应在第一时间了解掌握灾情,及时向街道办事处报告初步情况,最迟不得晚于灾害发生后1时。

2)灾情续报。在重大灾害灾情稳定之前,社区均须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度。

3)灾情核报。在灾情稳定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核定灾情,向上级部门报告。

5、建立自然灾害事故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利向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不履行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故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故的发生情况,结合我镇实际,安置场所按可容纳人员数量储藏一定数量的救灾物资,教育受灾群众本人携带一些干粮、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在灾害发生后一小时内将保障物资送到避灾安置场所。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应急器材落实,以最快的、最高效的办法处置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的安全。

1、发紧急撤离、集中信号。如收到时间、手段的限制,应采取一些使用起来方便快捷,传播起来范围较广、容易识别的信号,如敲锣、扩音喇叭报警等,落实专人专责负责发信号。

2、灾害发生后,镇处于临灾第一线,应快速做出判断,及时组织涉险群众转移。相关责任人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所有在场的灾害信息员、社区志愿者、抢险救援队伍等力量参加救援和疏导。

3、要按照平时演练逃生的路线有组织、迅速地疏散场所的所有人员,地震、火灾等其他灾害发生时,如安全通道被破坏而无法安全撤离时,要稳定人员情绪,并引导人员转移到相应安全区等待救援。社区工作人员按照防灾减灾“明白卡”所明确的具体帮扶对象,协助脆弱人员转移安置。

4、紧急撤离时,应停止一切活动,不得贪恋财物、迅速离开现场,听从组长指挥,互相照顾,组织人员迅速撤离现场。

5、发出应急信号后,应打开所有撤离出入口,立即确保应急通道畅通。

6、在接到报警时,自然灾害救助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到一线进行指挥,并迅速作出反应,指挥各小组迅速到指定位置。

7、除不可抗力的地震等自然灾害外,人为引发的灾害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8、协助相关部门作好善后处理工作,尽快恢复灾后正常工作和秩序。

八、 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

1、调查了解灾情,填报《因灾倒房花名册》及其它;如有因灾死亡、伤病人员,填报《因灾死亡人员花名册》。

2灾情稳定后,对因灾害造成的民房、水利、道路等公益公共设施的毁坏,组织有关人员现场勘察,制定灾民建房及水利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方案,并积极向上级争取扶持资金,帮助恢复重建。

3、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民主评议后,公示需救助的人员名单及金额等,发放后再进行一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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