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政策性解释(修订)》的通知(皖人口发〔2009〕5号)要求,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扶助金。奖励资格条件按省规定执行(年龄达60周岁)。经确认为奖扶对象的,奖励扶助金每人每年960元,其中只生育一个女孩的提高至每年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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