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文件】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16 11:06信息来源:寿县堰口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

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街(社区)、镇直各单位:

《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

2023515

 

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镇2023年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防治大气污染,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根据2023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环委〔2023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源头防控、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类施策、疏堵并举,着力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长效机制,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任务

按照省市县禁烧政策,实行全年度、全时段、全镇域、全面(含垃圾、落叶等废弃物)禁烧,力争实现全年卫星遥感监测和省市县巡查督查“零火点”的总体目标,确保完成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各村街、镇直各单位要把抓好秸秆禁烧作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政治担当,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责任明确、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继承以往行之有效禁烧方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坚决高质量完成禁烧年度目标任务。继续成立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分别任政委、指挥长,镇领导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镇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村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指挥调度年度禁烧工作。各村街要建立健全相应组织协调机构,切实强化对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包保机制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各村街是辖区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村街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继续实行秸秆禁烧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镇干部包村()、村“两委”干部包村民组、村民组包具体田块,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镇禁烧工作组组长要到所包村街做动员部署、检查督查,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抓好政策、措施和人员落实;三个巡查组要按照分工严实做好禁烧巡查工作,形成禁烧合力。

(三)加强巡查监管,做好重点防控

各村街要持续保持严防死守的高压态势。一要实行全天候驻守、巡查和值班制度,实行人盯人、人盯地,确保每一地块、路段、沟道都有人监管,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扑灭、及时查处。二要做到全区域全时段管控,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检查。三要创新工作方法,综合运用科技和人防手段,提高秸秆禁烧监管效率,对发现的火点,要及时固定证据,迅速调集人员赴现场扑灭并上报巡查组依法查处。

(四)落实分类管理,消除焚烧隐患

一要实行非托管田块科学还田。对所有非托管田块原则上必须进行低茬收割、粉碎还田。各村街要通过加强农机管理、巡查督查、正确引导,确保非托管田块秸秆还田措施落到实处。对非托管田块具备打捆离田条件且承包人要求离田的,要签订承诺书,限期完成打捆离田。二是科学推进托管田块打捆离田。对托管田块具备较好机械打捆条件的,要大力推进秸秆打捆离田;对机械打捆条件较差、打捆效益不高的,各村街要根据田块情况、市场行情科学指导,能打捆的尽量打捆,打捆困难的要提前安排粉碎还田。三要切实做到“四离一集中”(秸秆离田、离路、离河、离林和集中堆放),在夏收、秋收结束后,各村街要集中时间进行秸秆焚烧隐患清理攻坚。攻坚期结束后镇验收组将逐村开展验收和分类还田、离田情况绩效评价,对验收不合格的重新进行清理;对绩效评价不达标的,责令要求整改。四要解决好农民秸秆处置痛点难点问题。要通过大力发展 “大托管”,让承包户能够享受农业生产平均成本降低和惠农政策支持的双重利好。要进一步加大合作社培育力度,通过优化构建和组织方式,让分散承包农民能充分享受国家惠农政策。对不易秸秆打捆区域,各村街可以采取适当补贴农户或企业的方式降低秸秆离田生产成本。五是出现焚烧行为的田块经核实后田主的当年粮种补贴不予发放。

(五)加强宣传引导,倡导移风易俗

各村街要充分利用倡议书、通告、标语、宣传车、应急广播、大喇叭以及微信、手机短信、科技培训等多种形式,深入村组和田间地头开展宣传动员,全方位宣传秸秆禁烧的政策法规、露天焚烧秸秆的危害以及违规焚烧秸秆的严重后果。要加大移风易俗宣传,杜绝祭祀焚烧造成的农地过火引燃现象的发生。要加大安全知识普及,防止农机失火引燃秸秆等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千方百计引导群众自觉承担禁烧的责任和义务,做好责任田秸秆、杂草的收整拉运,切实清除地块焚烧源。及时公开秸秆焚烧火点情况,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秸秆禁烧的良好氛围。

(六)加大处罚力度,严格奖惩兑现

1.查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成立由公安派出所、交警三中队、交管站等单位组成的执法巡查和应急处置组,对露天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按每个火点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处罚到位;对“第一把火”的当事人同时予以行政拘留;对阻碍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坚决从重从快予以打击;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严格禁烧奖惩。提高履责保证金及奖励资金。大光社区、十字路街道、青莲、红桥等四村缴纳保证金5万元,魏岗、高王、寿丰、双楼、小集、马厂、江黄、八沟等八村缴纳保证金4万元,许寺、江黄街道等两村缴纳保证金2万元。实现零火点目标,全额退还保证金,并分别奖励5万元、4万元、2万元。奖励资金可用于本村街禁烧工作经费,不得发放到个人。镇政府根据火点情况进行考核清算,被省市县发现1个火点的,按照省市县扣减我镇标准对火点所在村街进行等额扣减。

3.严格失责惩戒。新实行禁烧人员失职失责惩戒机制。

1)对卫星通报火点并核查属实的,每个火点扣除村街主要负责人0.3万元绩效;包组村干部0.1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0.3万元绩效,镇(包括镇直单位,下同)包片责任人0.2万元绩效。

2)对被省市县巡查发现确认的火点,每个火点扣除村街主要负责人0.1万元绩效;村包组人员0.05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0.1万元绩效,镇工作组包片责任人0.07万元绩效。若最终认定省考核火点的,参照卫星通报火点并核查属实情形执行。

3)被确认为全市或全县第一把火的,一次性扣除村街主要负责人1.2万元绩效;村包组人员0.6万元绩效;扣除镇主要包村负责人1.2万元绩效,镇工作组包片责任人0.8万元绩效,镇工作组其他人员0.4万元绩效。

4)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区域巡查组全体工作人员按照镇工作组包片责任人扣罚绩效的百分之五十予以扣除。

绩效扣减工作由镇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年度绩效扣完为止。

4.加强先进激励。秸秆禁烧工作纳入2023年度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考评。由镇秸秆禁烧工作指挥部于年底前,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提出拟表扬的先进村街,经相关审定程序后予以表扬激励。

5.落实资金保障。镇财政根据工作实际,安排资金用于秸秆禁烧期间镇村工作人员的保障性支出。村街也要安排资金,用于保障禁烧期间工作人员和网格员的交通工具、误餐费等经费支出。

四、严格督查调度

继续成立3个镇级秸秆禁烧工作督查组。分别由三位县镇领导兼任组长,分东中西三个片区对各村街禁烧工作进行全面督查。镇纪委在重点时段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和村级网格员在岗在位、履行职责等情况进行效能督查。

1、被国家、省、市县督查发现的火点或者被媒体曝光的火点或者被卫星监测到的火点的村,村街主要负责人和包组村干部一律免职,全额扣除保证金,包村点长就地主持村两委工作,给予镇参与禁烧的工作人员党政纪处分,年终考核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是二级机构负责人的一律免职。

2、被镇督查组发现火点的村,对包村责任人和村街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直接责任人免职处理。

3、对在各级督查巡察中发现镇禁烧工作组人员在工作时有饮酒、打牌等现象的一律取消其工作任务,并在全镇通报;对不在岗的一次给予全镇通报,二次不在岗的扣除0.05万元绩效工资,并由纪委进行诫勉谈话。三次不在岗的年终考评中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停职待岗。

4、对辖区内的焚烧“黑斑”实现倒查(原则上黑斑面积达50平方及以上),在处罚田主的同时,凡被镇巡察发现的按照镇发生火点的处罚标准处罚镇村有关包保责任人;被县级以上巡察发现或通报的,一律按照上级发现火点的标准处罚镇村有关包保责任人。

5、镇党委政府继续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内容,对禁烧不力造成影响的年度考核不评先评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党政纪处理。

同时具备上述几种问责情形的,按其应当受到问责追究的上限予以处理。

 

附件1.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指挥部成员

2.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名单

3.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执法办案组名单

4.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组名单

5.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应急处置组名单

6.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7.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驻村工作组名单

 

附件

1.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指挥部名单

政  委:汪道宏

指 挥 长:李 

副指挥长:江武昌、李先鹏、邸云功、祝应炬、周茂昌、

朱创国、鲍  汗、孙  凤、 余金保、张庆田、 

刘龙海、陈  越、李光永、齐庆凯

  员:徐忠良、王守前、江 虹、许圣君、朱继磊、

陈长军、顾  明、 孟  玉、赵 灿、李仁良、肖成洋、

杨光俊、张银全、丁家枚、李海全、李 杰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徐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别从农技站、环保站抽派许圣君、杨继业与党政办全体成员合署办公,负责日常上传下达和蓝天卫士视频24小时监控。

指挥部及各组成员因工作调整或职务变动的,由其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发文。

2、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组名单

第一督查组

  长:县联系乡镇领导   成员 :县驻镇工作队员

第二督查组

  长:汪道宏   成员:徐忠良 

第三督查组:

  长:李     成员:顾 

3. 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执法办案组名单

组 长:余金保 副组长:李仁良 肖成洋

成 员:赵 灿  高靳杰  王 灿    勇 马可晴 马少东

4、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巡查组名单

1)堰口片(大光、魏岗、高王、寿丰):

  长:赵 灿 成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派出所车)

2)十字路片(十字路、双楼、小集、青莲):

  长:肖成洋 成员:高靳杰 交警三中队全体干警(交警队车) 

3)江黄片(红桥、八沟、江街、许寺、江黄、马厂):           

组 长:丁家枚 成员:江宏海 江宏 张士可

(交管站车)

5. 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应急处置组名单

组长:赵灿

成员:派出所全体干警

6、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名单

主 任:王 虹 

成 员:李继福 赵俊芳 杨继业 严宏伟  黄友永  康鑫鑫 戈善松                                                              

7、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驻村工作组名单

大光社区:组 长:朱创国  副组长:陈 勇

成 员:江 虹  孟令军  陈 春  刘须龙 陈志新  韩维贤 李朝霞  汪双凤 徐忠梅 张莹莹

魏岗村:组 长:李光永  副组长:葛广龙

成 员:余晓明  程东宏  施培莉 邸云彦 徐本君

       洪晓宁  刘庆艳

高王村:组 长:邸云功

成 员:朱文涛 陈西宏 张银全 陈 悦 杨 芬

青莲村:组 长:江武昌

成 员:张  毅 严中保 李久宣 王永康 沈树宝

张 峰

十字路街道: 组 长:李先鹏

                成 员: 范宗锐 郭道兵 谈虞阳 王 荣 

谈言炎  李传保

寿丰村: 组 长:周茂昌

成 员: 程少杰 丁永辉 顾承新 代 兵

双楼村: 组 长:鲍 

成 员:段义林  顾 卫 程龙林 代多道

小集村: 组 长:齐庆凯

成 员: 黄晓伍 程晋光 王守前 陈 永

 

八沟村: 组 长:祝应炬

成 员:  张 飞  陶 政 申 劲

许寺、江街:组  长:张庆田

         成 员: 马 操  夏多兵  

江黄村:组 长:陈 越 副组长:周善广

成 员: 叶 奇 张书恒 王安昌 孟 洋

红桥村:组 长:常 

成 员: 李仁良 刘 辉 翟传乐

马厂村:组 长:刘龙海 副组长:孙 凤

成 员:朱继磊 孟  玉 李 杰 夏 季

堰发【2023】47号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堰发【2023】47号中共寿县堰口镇委员会 寿县堰口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堰口镇2023年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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