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丰镇观音村简介

发布时间:2026-01-19 17:03信息来源:寿县安丰镇政府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职责:

1、宣传贯彻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教育和推动村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传达、贯彻上级政府的有关指示和决定。

2、依照法律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它财产,拟定本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3、支持和组织村民依法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其他经济,承担本村生产的服务和协调工作,促进农村生产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

4、尊重集体经济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维护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承包经营户、联户或者合伙的合法财产权和其他合法的权利和利益。

5、兴办和管理本村的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及其公共事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组织实施本村建设规划,兴修水利、道路等基础设施,指导村民建设住宅。

7、依法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本村的社会治安,向上级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8、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决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介:

   安丰镇观音村由原观音汪庙村槐店三小村合并而成,位于安丰镇西南部,西与隐贤镇交界南与众兴镇交界,属梁家湖游,地理位置偏僻,全村12.5平方公里,全村辖44个自然村庄,44个村民组,农业户数1698户,人口6198人,耕地面积15532亩。

   该村主导产业为种养殖业。种植业主要有小麦、水稻、油菜、玉米等,养殖业主要有羊猪鸡鹅及渔业生产。

负责人:吴涛

办公地址:寿县安丰镇观音村观汪公路

联系电话:181-1976-9309

     编:232251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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