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资金与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寿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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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资金 |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
地方主管部门 | 寿县 | 资金使用单位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28 | 72.213 | 32%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以及疫苗先打后补补助等。 |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率32%,主要用于发放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等,剩余未执行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将尽快执行。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头数 | 114542头 | 114542头 | —— | |||
完成农业农村部畜禽生产定点监测任务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生产月度监测数据(期) | 完成农业农村部畜禽生产定点监测任务生猪生产月度监测数据12期 | 12期 | —— | ||||
质量指标 | 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90% | —— | |||
强制免疫病种应免畜禽免疫密度 | ≥90% | 100% | —— | ||||
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生产月度监测数据准确率 | 生猪生产月度监测数据准确率≥90% | 100% | —— |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 ||||
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0% | 32% | 无害化处理部分补助尚未发放到位 |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 | |||
社会效益指标 | 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优先防治病种防治工作 | 疫情保持稳定 | 疫情保持稳定 | —— |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大规模随意抛弃病死猪事件 | 不发生 | 不发生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寿县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4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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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省财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 | ||||||
省级主管部门 |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 ||||||
地方主管部门 | 寿县 | 资金使用单位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822 | 0 | 0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支持建设良种繁育体系,推动秸秆资源过腹转化利用,提升肉牛屠宰加工产能,支持发展肉牛产业。 | 安徽祥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肉牛养殖项目(张李乡)、寿县美运养殖公司肉牛养殖改扩建项目(众兴镇)、寿县大顺镇怀马肉牛养殖场(大顺镇)、寿县东升黄牛养殖专业合作社(正阳关镇)、寿县牧原养殖有限公司扩建项目(保义镇)涧沟镇2家千头以上肉牛养殖场改建项目(寿县万为畜牧有限公司、安徽申楚食品有限公司)均建设完成投产。 | ||||||
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数量指标 | 支持秸秆饲料化利用主体数量 | 7个 | 7个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使用违规违纪问题 | 无 | 无 | —— | |||
时效指标 | 年度资金执行率 | 90% | 0% | 已建设完成投产,资金尚未到位。 | |||
成本指标 | 采购物资或服务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不超过市场价格 | —— | |||
经济效益指标 | 支持发展肉牛产业 | 90% | 90% | ||||
社会效益指标 | 支持发展肉牛产业,推动秸秆资源过腹转化利用 | 90% | 9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推动秸秆资源过腹转化利用 | 90% | 90% | —— |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100% | ——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补资金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554 | 0 | 0.00%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554 | 0 | 0.00%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依据各乡镇动物防疫任务量和疫情风险等级,科学合理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确保了防疫工作按计划推进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流程规范 | ||||||
使用规范性 | 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 ||||||
执行准确性 | 资金执行与资金使用方案基本一致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定期开展绩效评估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到位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生猪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新建、扩建圈舍,生猪新品系研发,生猪良种引进,生猪出栏奖补等,切实做好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工作,促进我县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 通过“先建后补、政府补助、以奖代补”等方式对全县申报且验收完成的“圈舍新建扩建、新品系研发、良种引进、出栏奖补”的养殖户进行补助,促进我县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补贴发放次数 | 1次 | 1次 | 资金未及时到位,待资金到位后立即拨付。 | ||
质量指标 | 申报养殖户验收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补贴发放及时性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补助总金额 | 554万元 | 554万元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促进我县生猪生产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确保生猪出栏量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推动全县生猪产业沿着生态环保、安全高效的轨道健康发展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为我县生猪稳产保供和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