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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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 |||||||
(2024年度) | |||||||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 | ||||||
中央主管部门 | |||||||
地方主管部门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资金使用单位 |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 ||||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预算执行率(B/A×100%) | ||||
年度资金总额: | 689 | 627.64 | 91.09% | ||||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 689 | 627.64 | 91.09% | ||||
地方资金 | |||||||
其他资金 | |||||||
资金管理情况 | 情况说明 |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 |||||
分配科学性 | 依据各乡镇动物防疫任务量和疫情风险等级,科学合理 | ||||||
下达及时性 | 资金下达及时,确保了防疫工作按计划推进 | ||||||
拨付合规性 | 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流程规范 | ||||||
使用规范性 | 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 ||||||
执行准确性 | 资金执行与预算基本一致,目标完成率达90% | ||||||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 定期开展绩效评估 | ||||||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 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到位 | ||||||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总体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以及疫苗先打后补补助等。 |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率达90%,主要用于发放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及重大动物疫情物资储备,“先打后补”补助发放等,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全年实际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产 出 指 标 |
数量指标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数量 | 11452头 | 11452头 | |||
基层防疫员数量 | 295人 | 295人 | |||||
质量指标 | 春秋防检查免疫抗体合格率 | ≥70% | 75% | ||||
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密度合格率 | ≥90% | 100% | |||||
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 | 100% | 100% | |||||
重大动物疫情应扑杀动物扑杀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基层防疫员补助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及时发放率 | 12月底前完成 | 12月底前完成 | ||||
成本指标 |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 | 50元/头 | 50元/头 | ||||
效 益 指 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补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养殖户,减少养殖户损失,扶持养殖业发展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完成全县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检疫等工作,避免病死猪及相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病死猪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将疫病传染扩散途径切断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有效控制疫病传染扩散,早发现早处理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基层防疫员及养殖户满意度 | ≥90% | 100% | |||
说明 |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 ||||||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