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发布时间:2025-03-12 10:12信息来源: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附件2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转移支付(项目)名称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
中央主管部门
地方主管部门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资金使用单位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资金投入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预算执行率(B/A×100%)
年度资金总额: 689 627.64 91.09%
其中:中央财政资金 689 627.64 91.09%
      地方资金
      其他资金
资金管理情况 情况说明 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分配科学性 依据各乡镇动物防疫任务量和疫情风险等级,科学合理
下达及时性 资金下达及时,确保了防疫工作按计划推进
拨付合规性 严格按照财政规定执行,流程规范
使用规范性 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执行准确性 资金执行与预算基本一致,目标完成率达90%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定期开展绩效评估
支出责任履行情况 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到位
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总体目标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用于发放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以及疫苗先打后补补助等。 2024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补助资金使用率达90%,主要用于发放基层动物防疫员补助、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补助及重大动物疫情物资储备,“先打后补”补助发放等,基本实现预期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全年实际完成值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数量 11452头 11452头
基层防疫员数量 295人 295人
质量指标 春秋防检查免疫抗体合格率 ≥70% 75%
春秋防检查养殖场户免疫密度合格率 ≥90% 100%
重大动物疫情及时报告率 100% 100%
重大动物疫情应扑杀动物扑杀率 100% 100%
时效指标 基层防疫员补助及无害化处理病死猪补助及时发放率 12月底前完成 12月底前完成
成本指标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 50元/头 50元/头



经济效益
指标
补贴无害化处理病死猪的养殖户,减少养殖户损失,扶持养殖业发展 100% 100%
社会效益
指标
完成全县基层动物疫病防控、检疫等工作,避免病死猪及相关动物产品流入市场 100% 100%
生态效益
指标
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避免病死猪造成生态环境污染,将疫病传染扩散途径切断 100% 10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有效控制疫病传染扩散,早发现早处理 100% 10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基层防疫员及养殖户满意度 ≥90% 100%
说明 请在此处简要说明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及其所涉及的金额,如没有请填无。
注:    1.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绩效目标填报,主管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2.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3.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所形成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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