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预算公开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8.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承担动物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编制并上报;
2.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并组织实施;
3.承担动物疫病预防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
4.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
5.承担公益性技术推广职能,负责畜牧业重大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宣传并督促畜禽饲养、草业、品种改良等各级标准和技术规范在县内的贯彻实施,提出畜牧业发展重要技术措施,开展畜牧业职业技能鉴定。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度单位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落实年度散养户动物疫病(动物口蹄疫、羊小反刍兽疫、禽流感)强制免疫疫苗和种猪场伪狂犬病净化疫苗的计划申报、疫苗的调拨和配送等工作;
2.对全县规模养殖场按100%要求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指导规模养殖场进行“免疫管理平台”数据录入,并对疫苗使用、免疫情况进行监管和数据审核,协助规模养殖场落实补助资金申报和资金发放等工作;
3.开展动物防疫效果评价工作:春秋两季对全县部分养殖场(户)进行采样和免疫抗体检测,对防疫效果进行客观评价,同时定期对规模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进行跟踪采样监测,做好规模养殖场疫情的预测、预警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承担动物外调时非洲猪瘟、H7流感、小反刍兽疫、宠物狂犬病等病原学或免疫抗体检测和检测报告编制等工作;
5.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动物疫病监测、流调等各项采样、检测工作;
6.按要求做好动物免疫标识和防疫防护器材(注射器、针头、消毒液、防护服等)申报、发放、储备工作;
7.组织技术人员对县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进行技术指导、监管督查,确保我县没有重大动物疫情发生;
8.建立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队伍及应急处置物资的储备,开展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排查,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养殖环境消毒灭源等工作;
9.落实县动物疫控中心兽医实验室规范管理及县域内动物养殖、屠宰加工企业自建实验室的备案管理和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10.继续组织实施 “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安徽省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乡村振兴和产业培训”、“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兽医实验室比对试验”等项目工作;
11.完成党建、文明创建、科技特派员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5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246.19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5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246.19万元,全部是本年收入。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6.19万元,占100%,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保障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支出、部分人员工资的调整以及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完成部门的日常工作任务。
三、关于2025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246.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保障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支出以及机构的正常运转。其中,基本支出235.49万元,占95.6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0.70万元,占4.35%,主要用作动物防疫相关经费及相关工作人员自身生物安全保障。
四、关于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46.1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246.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按资金年度分246.19万元全部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0万元,占25.47%;卫生健康支出7.18万元,占2.92%;农林水支出159.59万元,占64.82%;住房保障支出16.73万元,占6.8%。
五、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6.1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17.72万元,增加7.76%,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保障单位新进人员工资支出、部分人员工资的调整、各类缴费基数的增加以及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以便完成日常的工作任务。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0万元,占25.47%;卫生健康支出7.18万元,占2.92%;农林水支出159.59万元,占64.82%;住房保障支出16.73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其他社会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2025年预算62.70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6.64万元,增长11.8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人员工资增加,相应的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2025年预算7.18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38万元,增加5.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医保缴费比例调整。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2025年预算159.5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长6.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以及保障机构日常运转。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5年预算16.73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0.98万元,增加6.2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工资的调整,以及公积金缴费基数的增加。
六、关于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5.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6.00万元,公用经费9.50万元。
(一)人员经费226.0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经费9.50万元,主要包括:邮电费、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以及办公室设备购置费。
七、关于 2025年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0万元,与2024年预算相比稍有下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八、关于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5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项目支出10.7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70万元,占100%,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
十、关于2025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1.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1.95万元,占100%。其中,办公设备A4 黑白打印机0.75万元,台式计算机1.20万元。
十一、关于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1.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打印机3台,合计0.75万元;台式计算机2台,合计1.20万元。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预算有二个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59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9.74万元,增加6.5%,增加的主要原因为单位人员增加、人员工资调整,缴费基数增加以及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转。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1.95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寿县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2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寿县动物疫控中心部门预算批复表(淮南)_2025-01-07.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