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5 09:13信息来源: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关于转发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

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的通

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畜牧):

现将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的通知(淮府办2023I9)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对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宣传工作。

特此通知

申报时间: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6日

联系人:黄胜远,联系电话:18919706625

附件:《淮南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的通知》

 

 

 

 

 

 

 

 

 

 

 

 

 

 

 

 

 

淮农〔2024〕73号

 

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2023年)的通知

 

各县区(园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若干政策(2023-2025年)的通知》(淮府办〔2023〕19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的有关支持政策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一)坚持招大引强。对新引进的淮南牛肉汤生产加工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额在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市财政分别给予200万元、6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资金奖励。

申报材料:申报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相关票据;符合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淮南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DB34/T 929-2020))的认定材料等相关佐证资料。

申报程序: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将材料报属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并公示,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协会组织对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材料进行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资格条件联审,审核无异议的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资金联审会议审核。

申报联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支持中央厨房建设。对注册地在淮南且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面积达500㎡以上,并为50家以上的门店提供原料标准化供应的,给予投资额20%的一次性奖励,单个补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申报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专业机构出具的项目投资审计报告、相关票据;符合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淮南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DB34/T 929-2020))的认定材料;直营店、加盟店营业执照,加盟协议,店面照片等相关佐证资料。

申报程序: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将材料报属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并公示,申报材料和推荐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协会组织对牛肉汤制作技术规范材料进行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资格条件联审,审核无异议的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资金联审会议审核。

申报联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三)加强原料基地建设

1)获得市级、省级、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认定的肉牛养殖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肉牛市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申报标准:肉牛存栏量常年保持在100头以上,符合市级肉牛养殖标准化示范场评定标准。

申报材料:申报书、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佐证资料。

申报程序:企业申报,属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初审推荐,市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综合评审认定。

申报联系单位: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2)对当年新建的肉牛规模养殖企业,肉牛存栏300头以上的,每场给予20万元奖励;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00头,增加1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申报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佐证资料。

申报程序:申报对象将申报材料报属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照申报条件审核相关资料,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公示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复审认定。

申报联系单位:市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3)对被认定为淮南牛肉汤原料(绿色高蛋白大豆、蔬菜配料)标准化供应基地(园区)的,每个基地补助200万元。

申报要求:

1.种植规模。蔬菜基地种植面积连片规模5000亩以上且设施种植面积不低于80%,其中葱、香菜等牛肉汤原料(蔬菜配料)常年种植面积不少于1000亩,可实现常年供应。大豆基地种植面积连片规模10000亩以上。

2.资金用途:与大豆、蔬菜生产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绿色防控;推广优良品种;集成应用先进实用技术;实施标准化生产规范管理;“三品一标”产品认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3.项目申报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或国有农场。

申报程序:项目申报主体按照建设要求提交创建实施方案,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在实地查看、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择优推荐;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现场实地核查通过后,下达创建批复。

申报联系科室:综合科、种植业科

(四)加大金融保险支持力度。对淮南牛肉汤生产加工企业当年发生的一年期或以内500万元以上流动资金贷款、按照上年末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申报书;企业(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企业2023年度当年发生的贷款合同、借款凭证;2023年度利息清单及支付凭证;其他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申报对象根据申报材料要求,将材料报属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申报对象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和审核结果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开展资格条件联审,审核无异议的经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资金联审会议审核。

申报联系科室: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须是在淮南市境内注册登记并实际运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依法纳税,并按规定缴纳社保费。本实施细则为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支持事项,与其他财政政策不重复享受,同一企业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的,按最高奖励金额给予奖补,不重复计算奖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报单位和项目,不得申报资金奖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违法等问题的;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单位或法定代表人被纳入严重失信“黑名单”的;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的。

(三)符合资金申报条件的单位(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报送纸质材料。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填写附件1、附件2,用A4纸打印,做好封面(见附件3),建立目录,按顺序排放,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扫描电子档备份),申报书一式两份。

(四)县区、园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对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单位(企业)申报,对申报项目进行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既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又要对申报企业需满足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连同申报材料于5月20日前统一报送至市农业农村局,逾期不再受理。

(五)申请单位获得项目资金后,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财务处理,并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与奖补资金项目有关的申报资料、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主动做好相关工作。

(六)本实施细则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2024年4月28日

 

 

 

 

 

 

附件1

 

 

              (企业名称)在此承诺,本次2023年市农业农村局支持淮南牛肉汤产业发展相关资金项目申报资料真实、有效,可查询、可验证,并无重复申报的情况。

 

 

企业盖章

2024年  月  日

 

 


附件2

政策资金申请表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法人代表及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所在县区

 

开户银行

 

银行对公账号

 

以下为申请支持内容

项目名称

 

项目申请金额(万元)

 

项目简述

简要描述项目建设内容、产生效益等(不超过300字)

企业声明

本人谨代表申请企业做出申明,完全明白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及申请表格内的所有内容。本人确认,企业所填报的各项申请材料,均真实无误。本人也知道如误报或漏报材料,以欺诈手段取得本项目资金,均属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请单位盖章           

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意见:

 

 

 

 

 

 

 

                              盖章         


附件3

项目申报材料封面及侧边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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