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关于《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工作,2023年11月14日、12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分别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的意见》(皖政办〔2023〕11号)《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淮府办秘〔2023〕57号),并将肉牛振兴列入乡村振兴考核。
根据省市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中心牵头草拟了《寿县 “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初稿)》,经中心讨论、修改、完善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并征求所有乡镇及有关部门意见。2023年12月17日下午,副县长邓祖洋组织张李乡、隐贤镇、涧沟镇、双桥镇、保义镇、堰口镇、众兴镇、三觉镇、小甸镇、瓦埠镇、陶店乡和寿春镇等12个乡镇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司法局和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等7个部门对方案进行了讨论,在充分吸收各乡镇、部门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并经县司法局合法性审查。2024年2月22日,县政府办主要领导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司法局,对议题进行了讨论。3月19日,县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县政府分管领导,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乡村振兴局和县司法局(含法律顾问)再次进行讨论,根据会议要求再次对方案进行修改,并于4月16日,组织乡镇再次进行了讨论,最终形成该上会稿。
二、主要内容
方案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借鉴利辛县、蒙城县等先进经验,形成以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组织领导为主的四大板块,附件为支持肉牛产业发展八条措施、领导组、工作专班及各乡镇肉牛产业年度发展目标参考值。
1.发展目标。到2027年,全县秸秆饲料化和肉牛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25%左右,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7万头以上,其中出栏3.62万头,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60%,实现肉牛全产业链15亿元以上产值目标,争创肉牛振兴示范县。到2030年,全县秸秆饲料化利用量占利用总量40%左右,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8万头以上,肉牛规模养殖比重达65%,肉牛全产业链产值达20亿元以上。
2.重点任务。主要构建9大体系,一是实施秸秆饲料生产供应提升行动;二是实施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行动;三是实施肉牛规模养殖提升行动;四是实施肉牛屠宰加工补链行动;五是实施产品市场营销拓展行动;六是实施粪污资源化利用巩固行动;七是实施肉牛疫病防控保障行动;八是实施肉牛融合发展培育行动;九是实施肉牛产业数字化赋能行动。
3.政策保障。主要围绕加大财政支持,强化金融服务,做好用地保障、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壮大人才队伍、强化科技支撑等6个方面。计划统筹使用各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和农业农村局产业发展资金1400万元(明细测算表附后),落实财政支持政策,建议测算资金,根据各项奖补情况统筹使用。
4.组织领导。一是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工作专班;二是发挥专家智库作用。成立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专家组。三是建立包保责任制。四是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寿县人民政府网、寿县手机台、寿县发布等主流媒体开展宣传。
三、意见建议
建议《寿县“秸秆变肉”暨肉牛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经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县政府办文件印发施行。
附件:资金测算表
附件
资金测算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奖补标准 |
资金总额 |
备注 |
1 |
肉牛良种引进 |
对引进基础母牛(祖代以上种畜禽场),用于繁育,规模超过10头的,每头奖补2000元 |
100万元 |
奖补上限30万元 |
2 |
肉牛规模养殖 |
新建圈舍:1.利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自筹资金建设,每平方奖补200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肉牛出栏超过300头,每头奖补500元。 |
1000万元 |
其中400万元为乡村振兴衔接资金 |
3 |
基础母牛繁育 |
实行“以存栏母牛定补贴主体,以新增犊牛定补贴资金”原则,对新增的犊牛给予每头奖补300元。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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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肉牛屠宰加工 |
支持建设标准化肉牛屠宰厂,按照总投资20%予以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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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肉牛疫病防控 |
病死牛无害化处理县级配套每头100元;肉牛规模场先打后补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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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肉牛品牌建设 |
品牌建设奖补、示范场创建奖补、种畜场创建奖补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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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财政金融服务 |
肉牛政策性保险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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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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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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