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颁发
办理单位: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条
申请材料:
1. 动物防疫合格证申请表
2. 设施农用地使用批复
3. 场区平面图、环评报告(备案)、设施设备清单、管理文本制度、人员情况(有关人员的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关联告知承诺书)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支持EMS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54—4108051
监督电话:0554—3126001
办理地点:寿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号窗口
二.事项名称:动物诊疗机构设立
办理单位: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一条
申请材料:
1、《动物诊疗许可证申请表》
2、动物诊疗场所地理方位图、室内平面图和各功能区布局图及动物诊疗场所使用权证明、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设施设备扫描件清单、管理制度文本(关联告知承诺书)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支持EMS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54—4108051
监督电话:0554—3126001
办理地点:寿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号窗口
网 址:www.ahzwfw.gov.cn
三.事项名称:兽药经营许可
办理单位: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兽药管理条例》(2004年4月9日国务院令第404号,2016年2月6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二条
申请材料: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经营场所、仓库等符合经营条件的证明、技术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兽药存放、保管符合各类药品的理化性质要求及专业设备资料(关联告知承诺书)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支持EMS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54—4108051
监督电话:0554—3126001
办理地点:寿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号窗口
网 址:www.ahzwfw.gov.cn
四.事项名称: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办理单位:寿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05年12月29日主席令第四十五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二十四条
申请材料:
1、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引种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证
网上办理深度:四级
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办结(支持EMS邮政速递)
办理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54—4108051
监督电话:0554—3126001
办理地点:寿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5号窗口
网 址:www.ahzwfw.gov.cn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