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及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全县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
水表、电表、燃气表(以下简称民用“三表”)属于国家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为进一步加强民用“三表”的监督管理,确保量值准确可靠,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现就规范民用“三表”计量管理及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严格遵守计量法律法规,建立健全计量管理制度,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民用“三表”量值准确。严禁安装使用无“型式批准证书”和假冒伪劣的民用“三表”。不得使用未经检定、超期未换或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杜绝伪造数据、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违法行为。全面梳理在用“三表”信息,做好民用“三表”的到期轮换工作,确保在用的计量器具在检定有效期内。同时,要及时做好计量失准的计量器具更换工作,登记造册并向县市场监管局备案。确保底数清晰、信息可溯。
三、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加强价格自律,严格执行水电气相关政府定价标准,严禁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不得捆绑收费、强制收费或强制搭售商品。同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向公众公示收费项目、范围、对象、标准、依据、监督电话等内容,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
各相关单位要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处理机制,对投诉的民用“三表”要及时处理,发现计量失准的“三表”应及时更换,规范安装。对使用中发现计量性能存疑和用户投诉的“三表”,应立即停止使用,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送检期间应使用检定合格的表具进行替换,不得影响用户的水、电、气的使用。
各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要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认真自查和整改,切实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大民用“三表”监管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切实保障民用“三表”计量准确、收费规范。
欢迎广大消费者对民用“三表”计量及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存在计量及价格违法行为请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投诉电话:12315。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