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寿县教育体育局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寿县公安局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30 16:42信息来源: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市场监管所、学管中心、卫健办、公安派出所,各县属学校:

为有序推进2024年秋季开学期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全力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精心部署隐患排查

各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做好秋季开学期间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正在开展的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小饭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精心部署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压紧压实各方责任,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全面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排查和问题整治,消除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守牢校园食品安全底线。
    二、强化培训考核,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开学期间,教育部门牵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食堂供餐的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及校外供餐单位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及校外“小饭桌”开办者负责人培训考核。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可结合实际,共同组织对上述人员开展培训考核。学校、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和校外“小饭桌”开办者要对本单位所有食品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培训内容要突出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大宗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加工过程管控和病媒生物防制等要求,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专业指导和技术支持。

三、强化自查自纠,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食堂供餐的学校、校外供餐单位和“小饭桌”开办者在秋季开学供餐前,完成食品安全自查自纠。要全面清扫、消毒食品加工制作和用餐场所,确保环境清洁,防止出现死角盲区;要配足配齐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及“三防”设施设备,确保设施设备完好和正常有效运转;要全面做好食品原料清库、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清零、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实行“清单化”管理、“闭环式”整改,并在开学供餐前,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校外“小饭桌”开办者要将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的自查问题清单及问题整改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辖区教育、市场监管部门备查。

教育和卫生健康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主体责任,制定落实传染病疫情应急预案、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课登记追踪制度等传染病防控制度,做好新生入学接种证查验登记、新生入学结核病筛查、学生健康体检等工作。开学前,学校要完成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卫生、教学生活环境隐患自查并及时整改问题。

四、强化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和管理责任

915日前,各市场监管、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完成对辖区内所有学校、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校外“小饭桌”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全覆盖监督检查。县级相关部门视情况联合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等风险隐患监督检查。

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是否符合要求,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操作是否规范及设施设备配备数量是否与供餐能力相匹配,“三防”设施设备是否配齐,食品处理(就餐)区环境卫生是否干净整洁,食品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过程管控、食品留样及配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检查结果是否及时录入行政执法平台,是否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等。

教育部门重点检查校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以及大宗食品原料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等制度落实情况,学校是否召开校长现场办公会、公布投诉举报渠道、开展师生家长满意度测评,学校食堂是否存在虚假招标投标、违规对外承包经营、转包分包等行为,学校是否与承包经营企业、校外供餐单位依法签订合同(协议)并明确退出机制等。

卫生健康部门重点检查学校晨午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复课证明查验、传染病疫情报告等防控措施是否落实,是否开展学生健康体检、视力监测、健康教育,是否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内设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设置是否符合标准,教室照明、课桌椅配置、学校自制试卷是否符合标准,自建设施供水、二次供水、饮水机等设施设备的卫生许可、设施防护、清洗消毒、水质检测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对涉水产品进行索证,供管水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

五、强化部门协同,提升监督管理质效

各市场监管、教育、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依法依规严厉查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对学校、校外供餐单位、校外“小饭桌”开办者自查“零问题”、整改“零报告”的,要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教育部门要建立常态督导机制,加大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力、违规挪用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校外配餐发包暗箱操作以及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排查整治力度。

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受理并立案侦查涉嫌学校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学校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犯罪行为。

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

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行纪衔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监管合力,对隐患排查与问题整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部门,要运用“三书一函”等方式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六、强化宣传引导,构建社会共治格局

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以及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等知识进校园等活动形式,广泛开展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及反食品浪费等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学生增强食品安全素养和反食品浪费意识,努力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

请各市场监管所、学管中心、卫健办和公安派出所于2024年10月9日前,将本辖区2024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工作总结分别报送至各自县级主管部门,重要信息及典型案例应随时上报。

县市监局联系人:王长坡   联系电话:0554-4123029

县教体局联系人:武红     联系电话:15055959082

县卫健委联系人:马克益   联系电话:0554-3129530

县公安局联系人:陈嗣     联系电话:13865737718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寿县教育体育局             

 

 寿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寿县公安局

 

20248月30  

 关于做好寿县2024年秋学期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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