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暂停销售通知书(寿市监流通暂停﹝2024﹞1号)
寿县众缘大药房:
2024年5月13日,我局对你单位开展药品经营质量专项检查,发现你单位销售的部分复方甘草片未凭处方实名登记销售,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现通知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立即暂停以上药品销售。
如对本通知不服,可以自收到之日起60日内向寿县人民政府或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依法向寿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024年5月14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