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
单位:万元 |
部门名称 |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年度预算申请 |
预算资金总额 |
4004.94 |
按预算收入性质分 |
按预算支出性质分 |
一般公共预算 |
4004.94 |
人员类项目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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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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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转类项目支出 |
750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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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用经费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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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运转类项目 |
470 |
单位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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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
280 |
部门职能职责概述 |
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寿发[2019]4号)文件规定,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负责全县市场经济秩序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完成县委县政府以及省市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
整体绩效目标 |
目标1:投入:预算编制,基础信息完整,目标符合部门“三定”方案以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绩效指标(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科学合理,预决算一致。
预算配置,在职人员控制率、“三公经费”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全部按照有关政策规定的范围、标准核要求执行。 |
目标2:过程: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支付进度率、公用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等方面将严格按年度预算和财经政策以及本局财务内控管理办法要求执行。预算管理,预决算信息按规定及时公开,财务信息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建立健全财务内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资产管理机构、人员、设施、制度、操作流程全部符合工作规范和要求。 |
目标4:效果:通过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确保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部门目标工作任务按范围、规定、标准、数量和质量顺利完成,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维护全县社会政治经济秩序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发展。 |
目标3:产出:职责履行:工作任务完成率,通过依法监管执法,尽职尽责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以及省市局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符合规范、其有关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效益符合规定、要求。对重点工作实施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强化落实,积极推进,全面完成,确保按时按质按规定完成。通过按时、按质、按规定完成目标任务,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并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发展。 |
部门整体支出 年度绩效指标 |
产出指标 |
指标1:工作任务完成率:按目标工作任务规定的名称范围、数量、质量、标准、时间等要求及时完成 |
指标2:履职完成情况:在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监管执法,尽职尽责。 |
指标3:项目实施完成情况:根据目标任务规定的范围、数量、质量、标准核要求,积极推进,稳步实施,按时按规定完成。 |
指标4:工作质量情况:符合标准、规范及要求 |
指标5:工作发展:进一步推动社会政治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 |
指标6:重点工作办理情况: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按时按要求办结。 |
效益指标 |
指标1:经济效益: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地方经济发展,增加了市场主体经济收入。 |
指标2:社会效益:通过打击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保护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社会政治经济稳步健康发展。 |
指标3:生态效益:通过监督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活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按国家政策要求发展,终止了恶意竞争,资源浪费。 |
指标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党委政府以及市场监管部门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
指标5:评价配合情况:积极配合评价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