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寿县县级项目支出预算公开评审公示
根据预算编制方案,现对2023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安排情况及资金管理办法或制度进行公示。
一、项目资金安排情况
2023年申请县财政预算安排城投、国投及国投食堂(玫瑰园)租赁费1450万元,主要用于我县政府机关租赁使用国投大厦、协议租赁城投大厦、国投大厦职工食堂(玫瑰园),由我单位统一分配至县直有关单位使用及日常管理。按照部门经济分类分别为30214-租赁费。
二、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或制度(没有管理办法或制度的要说明)
1.项目立项依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寿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寿政〔2018〕1号)、《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提升县政府常务会议题申报审核落实流程的通知》(寿政办秘〔2022〕22号)
2.项目执行条件:该项目经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组织了公众参与,履行了法定程序。根据《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县级预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于2022年10月23日提交了县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集体审议,故决策事项符合法定权限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规定,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故由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按租赁合同约定及时支付租金,所需资金列入县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符合预算法的相关规定。
3.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与承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协议,并从租赁用途、租赁场地、期限及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其他费用、修缮责任、装修管理、物业管理、变更和解除本协议的条件、双方的责任、其他条款等11个方面约定了具体可行的管理办法,并由中心法律顾问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保障了项目资金的使用范围以及安全性。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之日起7日内书面实名提出。联系电话0554-4035155。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 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