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文件】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严明责任加强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中心各股室、所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中心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促进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经研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一)成立中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李 明 (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陈 新(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蒋鸿元(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陈文陆 (公务活动保障股股长)
徐世山 (安全保卫股股长)
陈 冬 (公务用车服务平台主任)
陈 军(公务活动保障股工作人员)
尚文柱(安全保卫股工作人员)
(二)成立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1.国投大厦(含寿春大剧院)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徐世山
副组长:陈冬
成 员:周阳 蔚佳 毕杨杨
2.城投大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陈军
成 员:马豪杰
3.国投、城投职工食堂(含食堂综合楼)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陈军
成 员:张宇 王宁
4.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陈冬
成 员:毕杨杨 梁毅
5.文化艺术中心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尚文柱
成 员:余承芳
6.交流干部周转房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组 长:陈文陆
二、严明责任
1.加强领导。中心党组负总责,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按分工承担分管责任。
2.强化岗位责任。各区域安全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对所管区域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主要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和中心党组对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亲自研究部署本区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的方案措施;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物业、职工食堂经营者、维保单位(电梯、空调、消防、音控系统)、公务用车服务平台驾驶员等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工作;联络、对接消防、市场监管(特种设备、食品卫生等)、燃气、供电、供水等业务主管部门,提升工作水平。
寿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