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12-31 11:01信息来源:寿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经开函〔20259

 

关于寿县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165号提案的答复函

 

赵月德委员:

您在县政协第十七届委员会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产业园区生产用电抄表到户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新桥园区各类工业产业园,早期按照整体项目申请报装,提供营业执照、独立的土地证、项目批复等资料办理一个高压用户,按照现行政策文件:一是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条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确定。规定,目前园区各类产业园内厂房用电前期已规划建设完成,由产业园主体为其供电更符合安全、可能、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二是根据《供电首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非电网供电主体对具备表计条件的终端用户,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不得在终端用电的电费中加收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等费用。该政策保障了园区终端用户电价受益权利,若产业园移交,需完成其用电地址内全部配用电设施改造,经供电企业检验合格,具备移交条件的,方可申请移交至供电企业(其中:内部配用电设施改造费用,可通过政府、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

佳海产业园供配设施前期按照整体项目规划建设和整体报装的,项目内部供电属佳海产业园自己管理。如想移交管理权限,需对接供电部门,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改造,达到移交标准后,供电部门方可扩大管理范围。

感谢您对寿县经济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 13956436501

联系人: 黄宝先

                  安徽寿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815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