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寿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函
王多传代表:
您在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解决园区村街无集体经济收入来源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新桥国际产业园经过十年的建设发展,已初具规模,这得益于园区所在村街的大力支持。园区的发展同样也带动了园区所在村街集体经济的发展,2020年县委、县政府表彰的“经营性收益总量十强村”园区所在村街就占了前二名。
当前,园区处于快速发展建设阶段,有限的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财力极为紧张。在这种情况下,园区财政每年仍拿出150万元用于村街安置小区建设,同时以委托村街管理安置小区商业门面方式拿出部分非税返还资金用于支持园区所在村街集体经济发展。
下一步,随着园区财力的不断宽裕,园区财政还将加大对园区所在村街的支持力度,同时探索通过产业引领、入股分红等方式引导园区企业与园区所在村街共赢发展,支持帮助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对您所提的“划定部分厂房产权作为园区所在村集体资产”的建议,经咨询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认为不符合现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现阶段还不具备操作性。
办复类别:C类
联系电话:0554-4566999
联系人:程叶红
寿县新桥国际产业园管委会
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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