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关于水产养殖污染
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县水产养殖业健康发展,强化养殖尾水达标排放管理,加强破坏生态类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4722-2024)《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一批排查发现污水直排入河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决定集中力量开展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暨东淝河(瓦埠湖)及其重要支流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目前已排查发现疑似水产养殖污水直排问题逐一现场核实,按照文件要求指导属地乡镇在2月底前落实养殖尾水排放应急处置措施,6月底前完成符合“长治久清”标准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同时举一反三,对淠河、淠东干渠、安丰塘等重点河流湖库周边水产养殖开展全覆盖大排查大整治,降低尾水污染排放,提升我县地表水环境质量。
二、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立行立改(2月21日--2月29日)
对影响水源地水质安全、地处水质敏感河段的水产养殖业排污问题果断采取措施、落实立行立改。中心安排专门力量深入寿春、安丰、瓦埠、堰口、双庙集、小甸、保义、大顺、炎刘、陶店和八公山等11个乡镇,组织水产技干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辖区内排查清单的水产养殖主体逐一进行摸底排查,核实养殖主体名称、坐落位置、面积、养殖品质和存在问题等基本信息,核查养殖塘手续、环保措施落实情况等,做到应统尽统不疏漏,登记造册,并对未达标排放的养殖企业和养殖户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相关工作规范前禁止养殖塘污水外排,冬捕采取废水空间轮转的方式,确保达标排放。
水产养殖尾水直排入河问题,要按照排口—排污通道—污染源溯查辖区各类排污点位,建立污染源清单。根据清单明确整治工程措施,根据“一塘一策”原则于2024年2月29日前制定长治久清方案。
(二)统筹治污,长治久清(3月1日--6月30日)
方案确定后要规范组织领导、加强项目谋划、落实会商研究,统筹各类资金用于工程实施。引导水产养殖企业以健康养殖和节能减排为目标,以完善设施治理尾水、调优品种优化布局、生态养殖循环利用三种方式为抓手,改变传统养殖模式,扎实推进水产健康养殖。一是加快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引导水产企业、专合社和养殖大户对现有淤积严重、老化的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从即日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水产养殖场必须建立沉淀池、过滤坝、曝气池、生物处理池、人工湿地等养殖废水、尾水处理设施设备,最终达到循环水再利用和达标排放。二是科学引种生产。引进、推广效益明显、符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污染少的养殖新品种。三是大力推广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大力推广“稻渔综合种养”、“藕鱼共生”、“鱼菜共生”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实行种养有机结合,维护水体生态平衡。所有污水直排问题原则上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符合“长治久清”标准的整改和验收销号,属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且县级有统一建设规划的,可按照规划时限完成“长治久清”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对养殖塘采取取缔、改变用途或依法规范手续,落实环保措施。
(三)严肃纪律,纵深推进污水直排入河大起底、大整治。中心将继续配合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逐乡镇、逐重点村街开展排查,建立完善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清单,分批次进行交办整改。有关乡镇、水产站要在清单之外,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要求持续开展辖区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与县级排查形成互补,力争全面查清查实、查细查全“污水直排问题”。对乡镇水产站自查不出问题,但县级查实问题较多的,对敷衍塞责,不按要求推进问题整改,放任污水直排入河问题长期存在的,按程序将相关情况报相关纪律监督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中心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筹推进涉及所在乡镇的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河流、水库、池塘、稻田养殖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掌握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状,研究解决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二)加强日常巡查,强化监管措施。各乡镇要加大巡查力度,特别是引江济淮输水干线暨东淝河(瓦埠湖)及其重要支流周边乡镇,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以免造成渔业水域生态环境污染或者渔业污染事故。要建立水产养殖污染整治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增强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按照“工作目标化、目标项目化、项目责任化”的要求,制定任务书,排出时间表,签订责任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保持治污防污力度不放松、劲头不减弱。
(三)强化宣传引导,提高保护意识。加强对水产养殖生产者、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法律知识,增强质量意识,依法规范生产和经营行为,推广先进实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从业者的环境保护意识。
(四)及时掌握动态,强化联合执法。各乡镇要及时掌握本辖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进展,及时上报存在的问题。中心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快速组织联合执法队伍,加强督促检查,消除重大污染源,从重从严从快处置污染事件。
附件: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2024年2月26日
抄送:沿瓦埠湖水域有关乡镇
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2月26日印发
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为切实做好引江济淮输水干线及东淝河及其重要支流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水产养殖业污水直排入河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邓厚金
副组长:黄先平、孙以涛、陶玉春、汪家忠
成 员:陈 楠、赵 华、陈 冬、王永新、金世永、汪家新、金全永、康建龙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业务股,由陈楠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永新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中心分成四个工作组
第一组:黄先平、康建龙,负责寿春镇、八公山乡;
第二组:汪家忠、陈 楠,负责堰口镇、保义镇、陶店回族乡;
第三组:孙以涛、王永新、金世永,负责安丰镇;
第四组:陶玉春、金全永,负责大顺镇、瓦埠镇、双庙集镇、小甸镇、炎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