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单位预算
2022年1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6.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水产行业的对外技术合作和经济交流
(二)渔业生产服务
(三)渔业资源生态保护
(四)水产新技术研究实验和引进推广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度本级预算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决策部署,践行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不断创新发展机制,培育发展新动能,提高发展质量效益,完善管理措施,修复资源生态,防控发展风险,改善渔民民生,推动形成绿色高效、安全规范、融合开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重点工作及推进措施
1、发展稻渔种养,助力美丽乡村建设。认真实施稻渔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创建全省稻渔综合种养重点县。加快以环瓦埠湖、安丰塘、梁家湖以及沿淮淠河乡镇为重点的稻渔综合种养示范基地建设,把渔业产业发展与美丽乡村建设有机结合,继续在全县72个重点贫困村开展产业培训,示范推广稻虾、稻鳖、稻鳅、稻蟹、稻鱼等五大模式,助推产业发展。
2、打造渔业靓点,促进高质量发展。发展特色基地渔业,培育池塘高产高效健康养殖区。以绿园、益丰、立田为核心,推广渔业绿色健康养殖模式(主养蟹鳜虾等名特优水产品),辐射带动全县精养池塘建设。
3、发挥龙头优势,创建品牌渔业。通过提供技术支持、争取国家扶持、协调银行贷款等方式,培育扶持龙头企业的成长。继续发挥“互联网+”、农展和农博会等销售平台和交流平台优势,使我县优质水产品走得更远,进一步扩大增收面。
4、创新科技服务,培育新型渔民。继续推进科技人员联系养殖企业或水产大户制度和渔业科技入户工程,培育渔业科技示范户。继续迎合渔业市场,确定河蟹、中华鳖、黄鳝、小龙虾等主导品种。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06.21
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6.21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7万元,占16.32%;卫生健康支出11.04万元,占3.60%;农林水支出220.22万元,占71.92%;住房保障支出24.98万元,占8.16%。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6.21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81.75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97万元,占16.32%;卫生健康支出11.04万元,占3.60%;农林水支出220.22万元,占71.92%;住房保障支出24.98万元,占8.1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220.22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59.77万元;增长37.25%,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33.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16.66万元,两项合计49.9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16万元,增长35.75%,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等。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11.0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74万元,增长7.18%,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24.9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07万元,增长39.47%,增长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6.2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5.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7.59万元、奖金48.24万元、绩效工资52.3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3.3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6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1.0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12万元、住房公积金24.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03万元等。商品和服务支出9.3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00万元、印刷费0.10万元、差旅费2.70万元、维修(护)费1.00万元、工会经费2.50万元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0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0万元等;资本性支出1.20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1.20万元等。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寿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306.21万元,收入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收入预算306.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21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81.75万元,增长36.42%,主要原因: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支出预算306.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81.75万元,增长36.42%,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调整;二是增加了基础绩效奖。其中,基本支出306.21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8.4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各)单位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水产技术推广站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了0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