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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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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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50 |
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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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
0.0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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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5.50 |
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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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3.00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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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00 |
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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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
0.00 |
0.00 |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0万元,支出决算为3.70万元,完成预算的43.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下降幅度较大。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中心本级和中心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寿县水产服务中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25.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75万元,占74.3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没有变化。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5万元, 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55万元,下降39.29%,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勤俭节约。2019年寿县水产服务中心国内接待共30批次,120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外市单位业务指导、招商引资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75万元,与2018年度小车运行费1.34万元,与2018年决算相比,增加1.41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相关业务增加。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水产服务中心下属单位渔政站为渔业执法单位,配置执法用车一辆,快艇一艘。此款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公务出行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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