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2026年农机购置补贴申请受理公告
各购机户,补贴产品经销企业:
2026年,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县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资金6010万元、省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1324万元。为加快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进度,经研究决定,自2026年3月2日起开始受理农机补贴申请办理业务,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为确保补贴申请有序限时办理,请各购机者按通知要求,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以下简称“补贴办”)办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手续。
2.办理牌证管理机械及农用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农机购置补贴申请时,购机者须将申请补贴机具运抵补贴办拍照留档(已办理入户的牌证管理机械须提供人机合影及机具铭牌电子照片)。
3.在补贴系统中完成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的购机者,在前往办理补贴申请时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社会保障卡(与原财政惠民系统登记的“一卡通”相对应,社保卡复印件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及户籍所在地乡镇)或对公账号、机具合格证、人机合影、购机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除社保卡与对公账号提供2份复印件以外,其余各提供复印件1份),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办理补贴申请手续时须同时提供购销双方盖章的购机合同(建议携带公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还须签订“农机购置资金合法来源承诺函”,自主办理补贴申请,并在打印出的“补贴资金申请表”和“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告知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县农机中心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开展补贴资金兑付工作。
4.其他注意事项:个人在同年度内办理2台及以上同一机具品目补贴申请时,须提供户籍所在地或生产经营地村委会开具的农业生产经营机具需求证明;补贴机具生产日期及购机日期须同时满足在证书发证日期至证书有效期截止日期内,不在该时间段内的不予受理。
5.未尽事宜以中央及省市有关政策文件或通知要求为准。
咨询电话:0554-4039961。
补贴办地址:寿县瑶海大市场21栋120/121室。
特此公告。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
2026年2月27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