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指南
2024-2026年,寿县根据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我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8个小类124个品目,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1)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2)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一、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品目各档次补贴标准按照《安徽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执行。加强宣传,引导购机者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
二、实施范围
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覆盖我县全境(含地方所属农场、园区)。
三、补贴范围和补贴对象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根据我县农业生产需要和资金供需实际,从我省补贴范围中选取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23大类48个小类124个品目,补贴范围3年内保持总体稳定,必要的调整将按年度进行。全面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结合我县补贴资金规模和农业生产实际,每户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5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12台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应做到普惠共享,对超过规定上限的,购机者要主动提出申请,提交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和县财政局共同研究确定。
四、申请程序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原则上购机价格在5000元以上的鼓励用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二)申请受理。购机者应及时通过“皖事通”手机APP或携带所购机具、身份证、户口本、购机发票、“一卡通”原件及复印件,自主向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办理服务系统的登录及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收到购机者签字确认的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按原渠道退回申请,并告知购机者,做好咨询答疑。全面实行办理服务系统常年连续开放,推广并逐步过渡到通过“皖事通”手机APP等信息化技术,方便购机者随时在线提交补贴申请,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县级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或超过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调剂资金)时,购机者提交的补贴申请可继续录入进行预登记,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将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补贴申请。
(三)审验公示。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按照《寿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可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首次进入补贴范围、提高补贴测算比例、创新产品、结构过于简单、价格明显背离同类同档产品和非常规产品等高风险机具,应逐台核验;对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以及当地初次出现的高补贴额机具,在安装完成且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进行现场核验和补贴兑付;对其他机具,结合实际,确定抽查核验比例。坚持“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做到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受理,申请资料不齐全的不建档。购机者应积极配合农业农村、财政等部门开展机具核查工作。对由于无法移动等原因不能带机申请的,申请者可预约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上门核实。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对符合条件可以受理的,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相关核验工作,并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补贴申请信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兑付。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在公示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县财政局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重点机具优先受理、优先兑付。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县财政局因资金不足或违法违规处理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会同县农机事务管理中心做细政策解读,告知并稳定购机者预期,同时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原因确实难以完成兑付的,可在办理服务系统中进行预登记申请,在下一个年度优先予以兑付。
补贴政策全面实行跨年度连续实施,除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且补贴机具资质和办理程序等均按购机者提交办理服务系统时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受政策调整影响,切实稳定购机者补贴申领预期。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可依法处置。
五、受理单位(地址):寿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寿县瑶海大市场21号楼120、121室)
六、咨询监督电话:0554-4039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