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8-31 11:15信息来源: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6.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本单位主要职能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机行业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编制全县农业机械化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农机市场管理、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质量认证和监督,以及农机新产品适应性的试验、示范、鉴定、推广工作。

(三).负责全县农用拖拉机、农用运输车、联合收割机的农业动力机械管理和安全教育;负责农机维修、供应服务组织的行业管理;负责农机维修、供应网点及其从业人员办证和年检、年审,并负责指导农机技术、农机交易市场建设工作。

(四).负责全县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的引进、推广、普及和推广许可证的发放和农机行业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工作。

(五).负责农机行业的信息网络建设、农机行业统计,发布农机行业有关信息。

(六).负责农业(农机)用油的宏观管理,农机节能技术推广应用,指导农业工程及农业机械化生产。

(七).负责农机行业引用国内外资金开发项目的立项和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国内外农机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工作。

(八).指导农机科研、技术开发和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各乡镇农机工作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业务工作。

(九).承办县政府和县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和下属2个单位预算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本级

行政单位

2

寿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3

寿县农机监理站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大力推进全县农业机械化,提升全县农业机械化水平。

(二)加大对全县农机市场的监管和增强农业机械使用者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水平。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691.52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1.52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91.52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农林水支出1281.44万元,占7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7万元,占15.68%;卫生健康支出12.8,占0.76%住房保障支出132.11万元,占7.81%。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91.52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395.03万元,增长23.35%,主要原因:一是工资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农林水支出1281.44万元,占75.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5.17万元,占15.68%;卫生健康支出12.8,占0.76%住房保障支出132.11万元,占7.8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农林水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1281.4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99.66万元,增长7.78%,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变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265.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78万元,增长67.13%,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增长,二是上年度部分社会保障纳入人员经费。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大卫医疗(项)2023年预算1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2.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变动,二是上年度支出纳入农林水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265.17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243.53万元,增长91.84%,增长原因主要是一是工资变动,二是上年度支出纳入农林水支出。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91.5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55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26.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给、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31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生产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支总预算1691.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收入预算1691.5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1.52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395.03万元,增长23.35%,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变动;。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支出预算1691.5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5.03万元,增长23.35%,增长原因主要是职工工资变动。其中,基本支出1691.52万元,占100%,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没有项目考核事项。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4.82万元,比2022年增加14.9*万元,增长15.71%,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无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无公务用无预算安排购置公用车辆,。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农业机械事务管理中心2023年单位没有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没有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和单位资金安排。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农机中心2023年县级部门预算公开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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