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发放办事指南
依据《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2003年农业部令第29号公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2007年农业部令第6号、农业农村部令2019年第2号修订)第十一条“从事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机主可向当地县级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申领《联合收割机跨区收获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对符合条件的,农机管理部门免费发放《作业证》,并逐级向农业部登记备案。”的规定,申请人可到寿县农机政务服务窗口申领。申领条件:带齐有效的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和行驶证。办结时限:当日。收费标准:免费。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