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1-04 15:47信息来源:寿县乡村振兴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

 

 

 

 

 

 

 

 

 

 

 

 

 

 

 

2022年1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5.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6.2023年收支预算总表

7.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

8.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

9. 2023年项目支出表(不含涉密项目)

10. 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

11. 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扶贫开发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和脱贫攻坚工作。
    )协调社会各界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和省市直机关、县级领导干部的定点扶贫工作,协调县级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指导开展单位包村、干部包户和驻村帮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服务工作。
    )指导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组织落实革命老区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负责对扶贫开发重要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
    )负责全县扶贫对象的信息管理,组织开展扶贫开发情况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
    )组织开展扶贫开发工作的宣传和调研,承担全县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责。
    )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说明:2021年6月8日本单位由“寿县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机构重组更名为“寿县乡村振兴局”,因机构改革且三定方案未批复,主要职责未定,仍按原职责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乡村振兴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局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寿县乡村振兴局本级

行政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巩固脱贫开发的方针、政策,完成上级和县委、县政府交给的扶贫开发任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

(二)协调、督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全县扶贫开发年度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县级扶贫项目申报、实施和管理。

(四)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贫困村和贫困户的建档立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贫困状况的动态监测、统计和扶贫信息化工作。
    (五)组织、协调定点帮扶和社会组织扶贫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表由11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18.3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35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18.3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272.28,占85.6%

二、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18.35万元,比2022年预算拨款增加7.2万元,增长2.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占7.9%;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占2.7%;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占3.8%;农林水支出272.28,占85.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0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3年预算25.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0.35万元,增长69.32%,增长原因主要是社保基数调整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12.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4.73万元,增长63.4%,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8.61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0.73万元,增长9.3%,增长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基数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支出(款)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272.28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8.59减少3.06%,减少原因工作经费有所减少。

三、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8.3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41.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16.97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四、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乡村振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水利2023年收支总预算318.3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2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9万元、农林水支出272.28万元

七、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收入预算318.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8.35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2.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

八、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乡村振兴局2023年支出预算318.35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7.2万元,增长2.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基数增加及社保、住房公积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58.35万元,占49.7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60万元,占50.26,主要用于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重点项目)

1.“寿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寿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经费包含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项目管理费以及单位正常运转的相关经费等。

一、监测预警工作经费和项目管理费。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 安徽省民委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的相关内容规定,(一)监测预警工作经费。为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强化及时帮扶,对监测帮扶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措施。可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支出。低保、医保、养老保险、临时救助等综合保障措施,通过原资金渠道支持。监测预警工作经费通过各级部门预算安排。监测预警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加强监测预警等相关支出。(二)项目管理费。县级项目管理费未从衔接资金中统筹安排,预从部门预算中安排,项目管理费主要用于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以及验收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支出。

二、单位正常运转的相关经费。根据《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办〔2021〕25号)相关内容规定,县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单位正常运转的相关经费是保障乡村振兴工作正常开展的必要经费。单位正常运转相关经费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培训、编制规划、成果宣传、工作迎评、暗访调研等相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立项依据。《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皖财农〔2021〕450号)、《中共寿县县委办公室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的通知》(办〔2021〕25号)。

3)实施主体。寿县乡村振兴局

4)起止时间。20231月-12月

5)项目内容。1、监测预警;2、项目管理;3、单位运转。

6)年度预算安排。年度预算安排160万资金。

7)绩效目标。监测预警:对监测帮扶对象进行动态管理,形成网格化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同时做好相应帮扶措施;项目管理:全年安排项目资金达3.6亿元,全力推进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单位正常运转:乡村振兴各项工作持续开展,机构保持正常运转。

 

2023年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寿县乡村振兴局工作经费

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黄丽娟 05544123298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寿县乡村振兴局

是否事前绩效评估

是否绩效目标公开

事前绩效评估审核结论

绩效目标初审结论

项目年限及资金情况
(万元)

项目开始年度

2023

年度资金金额

200

项目终止年度

2023

其中:财政拨款(每项资金的名称和规模)

200

项目总资金

200

     其他资金

0




年度目标

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进行动态监测预警,2022年衔接资金项目管理,维持单位正常运转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县规划及项目申报书编制、档案整理等工作

≥1次

监测帮扶对象信息数据核实、比对、调整等

≥2次

迎接各级相关工作检查、评估、调研等

≥6次

对乡村振兴成果进行宣传

25个乡镇

对全县衔接资金项目申报、检查验收

≥4次

对乡镇、村级开展业务培训

≥2次

质量指标

工作开展情况完成率

≥100%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2年12月

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标准符合相关规定比例

≥10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解决乡村振兴工作经费问题

≥100%

 

 

 

 

可持续影响
指标

保障全县监测帮扶对象实现稳定增收执行率

≥9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满意度

≥95%

经办人:姜卫路

单位负责人:黄丽娟

 

上报时间:2022.10.26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4万元,比2022年增加2.8万元,增长21.31%,增长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单位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万元,购买方式有单位自行安排,购买时间为2023年1月-12月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寿县乡村振兴局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部门预算编制了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6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机关运行经费为财政拨款中以下支出内容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表:寿县乡村振兴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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