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

发布时间:2026-01-21 15:38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寿县医疗保障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共淮南市委办公室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寿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9〕11号)和《中共寿县县委 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寿发〔2019〕4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医疗保障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医疗保障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贯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第四条  县医疗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起草综合性材料,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息、信访、政务公开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232,主任:顾承洋  办公电话:3127076,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二)基金监管和规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受理医疗保障领域的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预决算、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机关财务、统计管理等工作;负责编制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草案,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129股长:李中武  办公电话:4300356,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三)医药服务价格监管股(待遇保障股)。负责指导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贯彻执行;负责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的落实;负责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126股长:顾承洋  办公电话:4300106,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生育保险政策;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实施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组织开展医疗救助;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办公地点:寿县国投大厦126股长:陈伟海  办公电话:4300106,办公时间:工作日 8:00-12:00,14:30-17:30

   第五条  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股级领导职数3名

   第六条  县医疗保障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寿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地址:寿县国投大厦2楼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公室电话:0554-3127076

主要负责人:石阳玲(局党组书记、局长)

邮  箱:sxybj811@163.com

邮政编码:232200  

传  真:0554-3127076

网  址:http://www.huainan.gov.cn/public/column/118322839?type=5&active=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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