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预算公开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
单位预算
2026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县医保中心主要承担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待遇保障的职责等。
二、单位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度部门预算仅包括本级预算,无其他下属单位预算。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将以医保巡察整改为新起点,持续深化自我革命,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
1.持续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医保巡察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与举一反三,确保各项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将整改成效转化为管理常态。
2.坚决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深化“人防+技防”监管模式,充分运用智能监控、OCR审核等工具。严格执行“驾照式”管理等制度,保持基金监管高压态势。
3.全面提升经办服务质效。纵深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拓展高频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范围。持续优化线下服务,加强对县、乡、村经办人员的培训与指导,巩固提升服务可及性与便捷性。
4.精准强化政策宣传引导。创新宣传方式,聚焦待遇政策、改革举措、便民通道等内容,进行通俗化、精准化解读,提升政策透明度和公众认知度。
5.确保核心业务高效完成。 扎实做好待遇支付、基金结算等日常工作,保质保量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重点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收支总预算11379.9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11379.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79.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本年收入11379.93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379.93万元,占100%,比2025年预算增加1895.86万元,增长19.99%,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三、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11379.9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95.86万元,增长19.99%,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379.9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379.9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379.9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1万元,占0.45%;卫生健康支出11291.42万元,占99.22%;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占0.33%。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79.9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95.86万元,增长19.99%,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1万元,占0.45%;卫生健康支出11291.42万元,占99.22%;住房保障支出37.4万元,占0.33%。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33.3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74万元,增长12.64%,增长原因主要是新招录1人,缴费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16.6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6万元,增长12.57%,增长原因主要是新招录1人,缴费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1.1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15万元,增长15.4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招录1人,缴费基数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171.0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8.52万元,下降18.38%,下降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逐年减少,医药费逐年下降等。
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6年预算108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03万元,增长21.3%,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285.4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10.42万元,下降3.79%,下降原因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26.2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4.03万元,增长18.16%,增长原因主要是新招录1人,缴费基数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6年预算11.18万元,无法与2025年对比,因为2025年没有单独列示提租补贴。
六、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6.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3.37万元,公用经费13.55万元。
(一)人员经费313.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13.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105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49.07万元,增长20.09%,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1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1053万元)。
十、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1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35万元,增长527.91%,增长原因主要是为25乡镇配备智能审核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5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16.6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0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本单位无此项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0原因主要是无;本单位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无;本单位无此项费用。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2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16.67%,下降原因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进一步压缩开支。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医疗保障事务以及打击欺诈骗保等活动的开展。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2026_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资助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下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为救助对象构筑更加稳固的医疗保障防护网。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2016年7月2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府办〔2022〕7号)2022年8月3日;《寿县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寿财预〔2025〕84号)2025年9月18日。(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精准落实参保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参保全覆盖,住院和门诊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6)年度预算安排。10835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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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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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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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_城乡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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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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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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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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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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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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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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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精准落实参保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参保全覆盖,住院和门诊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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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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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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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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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兑现流程合规性 |
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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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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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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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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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总成本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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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减轻困难群众家庭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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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完善公共服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和提升程度 |
稳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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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环境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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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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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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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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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寿县离休干部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核程序,在项目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务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拨付规范,发放及时,确保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工作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1.《寿县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寿财预〔2025〕84号)2025年9月18日;2.《关于印发寿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2005〕50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加强离休干部就医服务工作管理,合理使用医药统筹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坚持财政承担经费,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待遇保障的原则。离休干部医药费县财政按人均3万元每年配套,财政供给38人,财政共保障114万元,由于离休干部年事已高,加之医药费用逐年攀升,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以完全保障,预计2025年缺口资金4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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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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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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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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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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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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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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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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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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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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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加强离休干部就医服务工作管理,合理使用医药统筹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坚持财政承担经费,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待遇保障的原则。离休干部医药费县财政按人均3万元每年配套,财政供给38人,财政共保障114万元,由于离休干部年事已高,加之医药费用逐年攀升,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以完全保障,预计2025年缺口资金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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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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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离休干部参保人数 |
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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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身份识别公示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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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住院报销比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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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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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政策宣传普及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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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待遇报销及时率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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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离休干部医药费总成本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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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
减轻离休干部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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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减轻比例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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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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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效益 |
保障离休干部这一群体的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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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离休人员持续享受医疗待遇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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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离休干部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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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保基金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2)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 35 号;2.关于印发《寿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管理规定》的通知(寿城医保组〔2007〕1号);3.第二十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年11月3日第19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58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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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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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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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医保基金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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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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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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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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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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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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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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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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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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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
14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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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收数额 |
2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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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参保人数 |
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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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覆盖人数 |
按规定条件符合救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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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障经办机构工作顺利开展 |
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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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医疗待遇支付及时性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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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宣传 |
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及时更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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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成本 |
≤1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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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参保患者极大地减轻了医疗费用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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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程度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医疗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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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环境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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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 |
持续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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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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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部门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口径,2026年无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5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处(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6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处(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053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