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预算公开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
部门预算
2026年1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拟订全县医疗保险有关政策、规划和标准并组织实施。(二)贯彻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三)贯彻落实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贯彻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执行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五)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六)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七)贯彻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十)职能转变。县医疗保障局应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3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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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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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寿县医疗保障局(本级) |
行政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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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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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三、202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加强人员培训,整合监管队伍,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针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等不同监管对象多发、高发的违规行为特点,探索采取智能监控,建立综合监管部门联动机制等方式,加大对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特别是民营医疗机构和紧密型医共体切块资金的监管,切实取得专项治理实效。
(二)全面落实各项制度。积极配合市局有序推进门诊家庭共济,实现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局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县级医疗保障各项工作,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积极做好服务参保群众工作。
(三)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做好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工作;持续推进医疗保障重点领域改革,积极配合市局做好DIP付费方式改革的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机制,健全医药招标采购常规业务,推动药品带量采购工作有序实施,满足基层用药需求;深入推进医保领域 “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医疗保障业务“一站式服务,一窗口办理,一单制结算”。
(四)统筹抓好民生工程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做好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实施的民生工程工作。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通过扩大联网医院范围,简化备案审批手续,提高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率和结算率。
(五)深入开展医保待遇保障工作。全面落实参保患者住院报销、门诊慢性病、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保障,实现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覆盖,有效减轻老百姓看病花费负担。
(六)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带领医疗保障队伍,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工作。
第二部分 202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6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11955.95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单位资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6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1195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955.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本年收入11955.95万元,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940.95万元,占99.87%,比2025年预算增加1966.67万元,增长19.68%,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单位资金收入15万元,占0.13%,比202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增长原因。
三、关于2026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11955.9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66.67万元,增长19.68%,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其中,基本支出784.95万元,占6.5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171万元,占93.43%,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和离休干部医药费用支出。
四、关于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1940.95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1940.95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5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11732.42万元,占98.25%;住房保障支出88.48万元,占0.74%。
五、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40.9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66.67万元,增长19.72%,主要原因: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0.05万元,占1.01%;卫生健康支出11732.42万元,占98.25%;住房保障支出88.48万元,占0.74%。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78.4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09万元,增长16.47%,增长原因主要是全局共招录在编3人、调入1人以及工资水平正常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39.22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5.54万元,增长16.45%,增长原因主要是全局共招录在编3人、调入1人以及工资水平正常增长。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6年预算2.4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0.34万元,增长16.5%,增长原因主要是全局共招录在编3人、调入1人以及工资水平正常增长。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6万元,增长63.04%,增长原因主要是局机关招录在编1人、调入1人以及工资水平正常增长。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182.81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6.97万元,下降16.82%,下降原因主要是离休干部逐年减少,离休干部医药费下降所致。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1.29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35万元,下降21.34%,下降原因主要是公务员医疗缴费基数下降所致。
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6年预算10835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903万元,增长21.3%,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113.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6.9万元,增长6.47%,增长原因主要是局机关招录在编1人、调入1人及物价水平上涨,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6年预算596.7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22.99万元,增长4%,增长原因主要是局下属两中心各招录在编1人及物价水平上涨,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61.7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25万元,增长22.27%,增长原因主要是全局共招录在编3人、调入1人以及工资水平正常增长。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6年预算26.72万元,无法与2025年对比,因为2025年没有单独列示提租补贴。
六、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84.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42.97万元,公用经费41.98万元。
(一)人员经费74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41.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支出等。
七、关于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6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1171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834.89万元,增长19.65%,增长原因主要是县财政配套的城乡医疗救助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1115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11156万元)和单位资金安排15万元。
十、关于2026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支出20.03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11.08万元,增长123.79%,增长原因主要是为25乡镇配备智能审核设备。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0.03万元,占100%。
十一、关于2026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09万元,下降32.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6.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无。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寿县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16〕29号)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无;本部门无此项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下降原因主要是无;本部门无该项经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5万元,比2025年预算减少3.09万元,下降32.22%。,下降原因主要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用于医疗保障事务及打击欺诈骗保国家、省、市、县飞行检查等。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寿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寿办发〔2015〕2号)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医疗保障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为保障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大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各办举报欺诈骗行为等各项医疗保障事务的有序开展。
(2)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医保办发[2018]22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障局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为保障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大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各办举报欺诈骗行为等各项医疗保障事务的有序开展。
(6)年度预算安排。53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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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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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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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医疗保障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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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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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和非税收入返还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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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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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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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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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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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为保障医疗保障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完整,加大对医保基金使用的监督检查,鼓励社会各办举报欺诈骗行为等各项医疗保障事务的有序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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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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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保障服务对象 |
≤120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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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奖励条件的人数应奖尽奖 |
≤5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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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机构协议管理 |
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协议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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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障医保各工作的开展 |
顺利开展,程度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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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知晓率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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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各项医保任务按时完成率 |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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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待遇支付及时率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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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医疗保障事务工作成本 |
≤5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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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发展 |
健康稳定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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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我县医保基金安全运行 |
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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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医疗保障部门政府形象 |
较为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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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环境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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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参保群众医疗保障待遇 |
持续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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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人员、组织机构、医疗保障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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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6_城乡医疗救助”项目。
(1)项目概述。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明确救助对象、救助范围、救助标准和方式。资助群众参保全覆盖,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应救尽救,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最大限度减轻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通过该项目的实施,进下步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持续巩固拓展医疗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对接乡村振兴战略,为救助对象构筑更加稳固的医疗保障防护网。
(2)立项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2016年7月26日;《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南市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淮府办〔2022〕7号)2022年8月3日;《寿县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寿财预〔2025〕84号)2025年9月18日。(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精准落实参保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参保全覆盖,住院和门诊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6)年度预算安排。10835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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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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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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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2026_城乡医疗救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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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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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和上级转移支付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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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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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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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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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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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精准落实参保困难人员医疗保障待遇,有效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实现救助对象政府资助参保全覆盖,住院和门诊应救尽救,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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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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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医疗救助对象人次规模 |
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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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合规性 |
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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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兑现流程合规性 |
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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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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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对象覆盖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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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发放及时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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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项目总成本 |
10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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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对减轻困难群众家庭经济负担的改善或影响程度 |
显著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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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对完善公共服务,提高群众生活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改善和提升程度 |
稳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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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环境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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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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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体系的作用 |
成效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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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受益对象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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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保障寿县离休干部正常享受医疗待遇,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有关文精神,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审核程序,在项目资金发放工作中,严格按照国家、省、市财务会计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拨付规范,发放及时,确保我县离休干部医疗费用报销工作顺利开展。
(2)立项依据。1.《寿县财政局关于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做好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寿财预〔2025〕84号)2025年9月18日;2.《关于印发寿县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寿政〔2005〕50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加强离休干部就医服务工作管理,合理使用医药统筹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坚持财政承担经费,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待遇保障的原则。离休干部医药费县财政按人均3万元每年配套,财政供给38人,财政共保障114万元,由于离休干部年事已高,加之医药费用逐年攀升,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以完全保障,预计2025年缺口资金46万元。
(6)年度预算安排。160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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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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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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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离休干部医药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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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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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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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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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拨款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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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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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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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为切实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加强离休干部就医服务工作管理,合理使用医药统筹经费,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坚持财政承担经费,医疗保障主管部门负责管理,经办机构负责待遇保障的原则。离休干部医药费县财政按人均3万元每年配套,财政供给38人,财政共保障114万元,由于离休干部年事已高,加之医药费用逐年攀升,财政配套资金不足以完全保障,预计2025年缺口资金46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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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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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离休干部参保人数 |
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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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身份识别公示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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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规定住院报销比例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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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公示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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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政策宣传普及执行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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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待遇报销及时率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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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离休干部医药费总成本 |
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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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离休干部医疗待遇正常享受 |
减轻离休干部经济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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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就医费用负担减轻比例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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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维护社会稳定 |
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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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效益 |
保障离休干部这一群体的切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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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确保离休人员持续享受医疗待遇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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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离休干部满意度 |
≥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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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医保基金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2)立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 35 号;2.关于印发《寿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费用缴纳管理规定》的通知(寿城医保组〔2007〕1号);3.第二十次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4年11月3日第19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6)年度预算安排。58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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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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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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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医保基金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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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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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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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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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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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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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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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人员经费和经办社会保险发生的基本运行费用、管理费用,由同级财政按照国家规定予以保障;2.第十二条各代办机构经办此项参保和征缴业务经费由县财政按每参保缴费一人3元/年的标准予以补助;3.按照规定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年社保费征收数额千分之一的比例给予工作经费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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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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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镇居民参保人数 |
14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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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收数额 |
28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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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干部参保人数 |
38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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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医疗救助覆盖人数 |
按规定条件符合救助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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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保障经办机构工作顺利开展 |
工作效率明显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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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医疗待遇支付及时性 |
≤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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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政策宣传 |
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及时更新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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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医疗保险业务经办工作成本 |
≤10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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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参保患者极大地减轻了医疗费用的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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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稳定程度 |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使医疗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增强了社会稳定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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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医保生态环境 |
明显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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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参保群众的医疗待遇 |
持续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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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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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工作经费按参保居民1元每人的标准纳入县级年度预算,用于保障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支出需要。
(2)立项依据。寿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10年11月29日第25号。
(3)实施主体。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4)起止时间。2026年1-12月
(5)项目内容。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组织开展对参保单位和个体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进行稽核,监督管理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办理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支出需要。
(6)年度预算安排。65万元
(7)绩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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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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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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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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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及代码 |
寿县医疗保障局177 |
实施单位 |
寿县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监测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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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来源 |
一般公共预算 |
项目期 |
2026年1-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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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
年度资金总额: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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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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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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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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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
为贯彻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机制,组织开展对参保单位和个体人员医疗保险参保进行稽核,监督管理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受理投诉举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及办理参保登记、变更、注销等业务,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工作支出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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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
一级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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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 指标 |
参保居民人数 |
≤88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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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指标 |
经费支出合理性 |
严格执行相关财经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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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受理条件的线索受理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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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举报登记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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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 指标 |
经费支出时效性 |
等于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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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投诉举报问题的及时性 |
≤7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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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 指标 |
机构运行成本 |
≤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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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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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保证单位办公正常运转 |
有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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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提高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房和广大参保群众政策知晓率、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 |
影响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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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制定体系、完善基本医保筹资机制和待遇保障政策,更好保障全县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的持续影响程度 |
影响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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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 |
影响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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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生态效益指标不适用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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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提升医保基金监管工作水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推动医保事业可持续发展的影响程度明显 |
影响程度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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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参保居民满意度明显提升 |
满意度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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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医疗保障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8.6万元,比2025年预算增加36.7万元,增长40.23%,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新录用1人,调入1人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运行成本增加。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20.0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处(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只列报车辆不为0的车型)。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6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副处(县)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6年,寿县医疗保障局(部门)5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11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15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部门或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本单位所属下级单位上缴给本单位的全部收入。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除基本支出之外的支出,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十、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以及其他费用。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