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常见问题答复(2025年第2期)

发布时间:2025-04-28 16:19信息来源:寿县医疗保障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1.问:门诊慢特病有没有有效期?

答:慢性丙型肝炎、结核病、银屑病、白癜风、脑瘫、肢端肥大症、青光眼、黄斑眼病、生长激素缺乏症的慢特病患者(包括历年申请的),其待遇享受期均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八十三个病种中,慢性丙型肝炎待遇享受期为一年;结核病(耐药性结核病)、银屑病、白癜风待遇享受期为两年;脑瘫、肢端肥大症、青光眼、黄斑眼病待遇享受期为三年;生长激素缺乏症待遇享受期六年;其他病种待遇享受期均为长期。


2.问: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满,患者如仍有治疗需要怎么办?

答: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满,患者如仍有治疗需要,应在待遇享受期满前1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所在区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供近1年来连续治疗的佐证材料。待遇享受期满未申请复审的或经专家审核无需继续门诊治疗的,停止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医保结算系统自动关停。


3.问:门诊慢特病(大病医保)一次能开多长时间的药?

答:定点医院为门诊慢特病人提供药事服务时,门诊取药原则上一次不超过30日量。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性特病,一次处方药量可在遵循医嘱的条件下延长至3个月,医保可实行按长期处方结算。


4.问:已办理门诊慢特病,参保险种变了要怎么变更?

答:参保人员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期内,因参保类型发生变化或在安徽省内变更参保统筹区的,可申请办理慢特病待遇变更手续。变更后,按新参保类型享受剩余月份的慢特病门诊待遇,请持有效身份证件和门诊慢特病资格证到所在区县政务中心医保窗口办理。


5.门诊慢特病外地双通道药房购药,怎么报销?

答:门诊慢特病异地双通道无法直接结算的,全自费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提交材料手工审核报销。

1.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须激活并开通金融功能)

2.异地安置复印件、转诊单复印件(若有)

3.医院处方、双通道外购药品备案表、清单式原始发票、异地双通道定点药店协议或证明。


6.问:网上异地就医备案如何操作?

答:要进行网上异地就医备案,您需要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选择淮南市,点击“服务”--“异地就医”,根据您的备案类型选择相应的备案流程进行操作。如果您已退休并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的,或有居住证、暂住证(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受理凭证),就选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如果是在职职工、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长期在异地居住,可选择“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备案”,如果您已将户口迁入居住地的,或有居住证、暂住证(参保人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办理申领居住证手续且尚未领取的,可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半年以上受理凭证);如果您被单位派驻异地工作学习6个月以上并能提供单位派出证明的,就选择“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红色星号的选项按要求填写,提交后,2-3个工作日内审核。可以为自己备案,也可以为他人备案。备案成功后,参保人员可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备案地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联网结算。


7.问:网上异地长期居住备案如果没有居住证能不能办理?

答: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办理材料:1.有效身份证件或医保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2.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居民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任选其一,或个人承诺书。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当次可享受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医保待遇。承诺人在承诺之日起1个月内补齐备案材料的,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长期享受双向就医医保待遇。如1个月内不能补齐备案材料的,承诺人自承诺之日起2年内不再享受以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相关医保待遇。


8.问:已申请门诊慢特病成功,为什么无法在异地医院门诊享受慢特病报销待遇?

答:退休异地安置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按参保地待遇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院直接结算。目前,门诊慢特病已取消定点医院数量限制,异地就诊门诊慢特病也可报销,其中已实现跨省异地联网结算的包括: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透析、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编码M08300-M08306)、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类风湿关节炎、冠心病、强直性脊柱炎。其他无法跨省直接结算的门诊慢特病可全额自费结算后参保地手工报销。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