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效率,不断提升医保服务质量,方便慢性病患者购药,2023年7月1日起,统筹地区取消门诊慢特病定点医疗机构数量限制,取得慢性病证的参保人员在参保地一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均可享受门诊慢特病待遇。很多群众对县医保局此项利民举措竖起了大拇指,说这才真是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范玉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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