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函
李胜兵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破解秸秆禁烧反弹难题推动农业绿色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树立法治意识,实施分类管控
目前,国家现行的秸秆政策是精准禁烧和提升秸秆综合利用能力,同时,在《生态环境法典》中明确规定:禁止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其他区域和规定的时段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而寿县地理位置特殊,无法享受秸秆精准禁烧政策,所以,划定永久禁烧区、限时禁烧区和规范利用区方式处置秸秆的措施在寿县难以落地,但是,寿县可以按照秸秆还田利用区、秸秆离田利用区进行分类管理;采取秆还田利用区、秸秆离田利用区3年一轮换办法,降低秸秆长期还田带来的负面影响。
二、树立资源意识,提高秸秆利用能力
以秸秆还田利用为基础,拓宽秸秆利用渠道,培育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一方面提升秸秆高质量还田利用能力。严格按照秸秆科学还田技术规程,秸秆粉碎的足够碎、田翻犁的足够深,降低了秸秆还田后对土壤和作物生长的造成负面影响,配套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有效降低病虫害越冬基数。另一方面提升秸秆产业化利用能力。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等方式,培育壮大秸秆气化燃气、秸秆可降解餐具、秸秆代木、秸秆植物纤维、秸秆肉牛全价料等一批秸秆资源高值利用企业,推动秸秆产业从“有”向“好”,从“量”向“质”的根本性转变,构建可持续、高值化、现代化秸秆产业体系。
三、树立碳汇意识,推动秸秆产业“碳资产”化
聚焦秸秆综合利用、农田土壤碳汇等农业领域碳减排与碳汇潜力,重点突破秸秆粉碎深翻还田、秸秆生物天然气、秸秆气化等关键环节的碳汇监测与核算技术。推动秸秆还田和秸秆离田高值利用项目实现碳减排量登记与交易流通,赋予秸秆产业“碳资产”属性。就能在更高的维度解决秸秆禁烧问题,拓展了秸秆产业创收渠道。
感谢您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办复类别: B类
联系电话:0554-3122568
联 系 人:黄占亮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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