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6〕3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围绕增强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 10个以上、主推技术15项以上,推动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科技示范主体和试验展示场所推广应用,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5%以上。集成和发布3种以上粮油作物单产提升技术方案,每项技术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
(二)加强先进农业技术试验展示。建设相对稳定的基层试验展示场所5个,其中,在原省级基地重点建设1个以粮油作物单产提升为主的农业科技试验展示场所,每个场所展示农业主导品种4个以上、主推技术4项以上,举办观摩培训活动不少于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观摩培训活动不少于2次,直接联系服务农户不少10户。
(三)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持续夯实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做到应包尽包,每名农技人员至少定向包联1个行政村,原则上服务科技示范主体不少于10户,每年为每个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
(四)强化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通过直接招考、“三支一扶”等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募特聘农技员4名,规范特聘农技员管理,服务协议期限不得超过1年。对全县三分之一以上的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不少于2天,持续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遴选一批基层农技人员参加省级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培训和市级专题班培训。鼓励基层农技人员不断提升学历水平,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云上智农APP(农科讲堂专栏)等途径,以及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能力水平。
(五)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完善建立2个以上“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涉农高校、科研院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力量,协同开展技术服务。
(六)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应用。积极做好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数据填报与成效展示。鼓励农技人员、特聘农技员、科技特派员等,制作农技短视频,利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在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鼓励农技人员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发布科技服务内容。
二、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2026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任务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事务管理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
(二)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用于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及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提升综合技术培训发生的费用,以及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推广服务等机制费用。单个“揭榜挂帅”、协同推广服务机制建设项目补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8万元。
(2)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指导服务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用于基层农技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
(3)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
2.农业科技试验展示
主要用于展示场所和科技示范主体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每个展示场所补助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7万元。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
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用于支付特聘农技员的生活补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任务落实。各有关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压实责任,推动各项实施任务落实。县农业农村局要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部门)任务实施,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对接,积极做好各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规范资金管理。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要求,建立项目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机制。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项目资金兑付、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
(三)突出重点任务落实。要重点做好科技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和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要加大对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情况调度,每年至少开展2次电话回访。
(四)做好宣传总结。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做法,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推介,为农技推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中共寿县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6年6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