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
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教函〔2025〕187号)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扎实推进。因地制宜推行“揭榜挂帅”、协同服务等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总结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2套以上。
——先进适用技术加快进村入户。全县示范推广农业主导品种20个(次)以上、主推技术10项(次)以上,主推技术到位率95%以上。
——试验示范引导作用更加有力。持续支持2个省级、4个县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其试验示范展示、观摩培训作用,为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及稳产保供提供科技支撑。
——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稳步提升。遴选部分农技推广部门管理人员和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集中轮训,对三分之一以上的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开展知识更新培训。优化特聘农技员聘任管理,持续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
——农技推广信息化水平大幅提升。鼓励农技人员在线开展农技培训指导和咨询服务。通过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统计信息化和包村联户指导服务工作。
二、重点任务
(一)构建多元化农技推广机制。支持农技推广机构与科研院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等力量,协同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在发挥好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职能作用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着力创新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建立“揭榜挂帅”、协同推广等服务机制,加强考核结果在职称评聘、评先选优中的应用。整合科研院校、农技推广部门等资源,建立“揭榜挂帅”机制,发布榜单,共同解决产业需求,突出体现“5+1”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在“揭榜挂帅”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采取“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农业企业+示范基地+规模大户”等方式,建立协同推广机制,统筹农技推广人员、科研人员、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等力量,针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共同开展试验示范和重大技术协同推广。
(二)集成组装综合技术方案。聚焦单产提升、减肥减药、智慧农业、资源环境等领域,推介发布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同时加强省级48项主推技术推广应用。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围绕主要粮油作物(不少于3个种类)单产提升等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制定农技推广计划,每个综合技术方案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少于10次、人员不少于500人次,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充分发挥农技推广机构和科研院校、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的作用。
(三)开展先进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指导基地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明确集成示范品种、技术和实施措施,签订协议,规范管理,竖立统一格式标牌。建设相对稳定的县级基地,示范单产提升综合技术方案及农业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广泛邀请种植养殖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小农户参观学习。每个省级、县级基地,每年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分别不少于5次、4次,其中50人次以上的规模活动分别不少于3次、2次,直接联系农户分别不少于15个、10个。为落实2025年度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工作方案中科技支撑相关任务,重点打造1个以单产提升为主的试验示范基地,做好“四新”试验示范、观摩培训工作。
(四)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夯实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机制,在编在岗基层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比例不低于90%,每名基层农技人员至少定向包联服务1个行政村,联系服务生产大户或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示范主体不少于5个,每年为每个示范主体上门指导服务不少于10次,利用中国农技推广APP填报发布服务日志。基层农技人员要在关键农时驻点开设田间课堂,现场教学、示范操作,发放技术手册、明白纸等资料,推进先进适用技术进村入户到田。支持农技人员联合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研院校专家、科技特派员、特聘农技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共同开展农技服务。支持农技人员通过中国农技推广APP、直播平台、短视频等新媒体,开展问题解答、业务指导、技术普及等在线指导服务。
(五)提升农技人员能力素质。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统一组织的业务培训,重点提升重大技术应用能力。各项目实施部门要制定基层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积极探索多地联合培训等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知识更新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实操能力。持续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人才定向培养,鼓励通过直接招录、“三支一扶”等方式,不断加强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学历提升教育,优化农技推广队伍的学历结构,通过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农科讲堂、订阅《农民日报》等途径,以及在职研修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
(六)深入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继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面向“土专家”、“田秀才”以及“三支一扶”计划中涉农毕业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技术骨干等,招募特聘农技员(动物防疫员、家畜繁殖员)。进一步完善特聘农技员招募办法、考核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招募产业发展需要的优秀人员,强化人员管理和作用发挥,将对接一线的作用落到实处。
(七)加快信息化手段在农技推广服务中的应用。支持应用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等短视频平台,建立官方账号,培养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APP,鼓励引导农技人员、产业技术体系专家、科技特派员等在线开展业务培训、农技问答、咨询指导等服务。实时更新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机构、人员数据,利用平台做好工作日志记录、技术难题解答、现场指导服务等数据的统计分析,加强对农技推广工作的服务指导。
三、实施范围、资金用途及标准
(一)实施范围
全县2025年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实施,具体任务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县水产管理服务中心、县农业机械化事务管理中心、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承担。
(二)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开展包村联户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补助,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主要用于试验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试验示范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对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确定,报省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紧紧围绕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压实主体责任。县农业农村局要定期开展实施情况调度,掌握执行进度,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要推动政策衔接配套,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统一组织(种植、畜牧、水产、农机等行业)任务实施。要加强与上级相关业务部门对接,积极做好各专项任务的组织实施。
(二)强化资金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皖财农〔2024〕76号)要求,推动项目资金加快执行,强化过程和绩效管理,严格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下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利用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严格资金审计,规范资金管理,严禁挪用、拖欠项目资金。
(三)强化对重点工作的支持。重点支持省级基地建设、农技推广服务机制创新等工作。
(四)强化总结宣传。各有关单位要及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创新性做法,通过现场观摩、典型交流等方式进行总结推广,运用网络、报纸、电视、短视频、公众号等媒体手段进行广泛宣传。
2025年3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0422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