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第15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5-08-22 15:00信息来源:寿县农业农村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王有东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七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快蔬菜小镇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发展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寿县现有规模设施蔬菜种植主体116户。2024年全县蔬菜播种面积13.73万亩,总产量27.6万吨,产值8.28亿元,寿县各类大棚数量总计16533个,占地面积6.92平方公里,约合10387.4亩。其中涧沟镇大棚数量最多,共2909个,占地1143.84亩;大顺镇大棚面积最大,数量1418个,占地1385.52亩;隐贤镇数量1556个,占地941.58亩。2024年露地蔬菜播种面积11.18万亩,总产量19.95万吨,总产值4.8亿元;设施蔬菜播种面积2.55万亩(其中小拱棚面积853亩,中拱棚11063亩,大拱棚12284亩,日光温室46亩,连栋温室325亩),设施蔬菜总产量7.65万吨,总产值3.48亿元。2025年计划新建和改建设施蔬菜2735亩。

您在提案中建议蔬菜发展措施:一是健全政策体系,保持扶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二是优化产业布局,持续扩大产业规模;三是培育名优品牌,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四是注重机制重新,构建多元发展模式;五是延伸产业链条,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建议很好。

一、政策支持。3年来,我县出台了一揽子蔬菜生产奖补政策,2023922日出台了《关于遴选寿县2023年蔬菜产业新型经营主体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寿农〔2023199号),对结构类型为大中棚、日光温室或连栋温室的设施蔬菜生产(含集约化育苗)项目(2023年新建、改建或2022年动工、2023年完工)、建筑面积不少于10亩、县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进行奖补,补助标准按照不超过设施蔬菜生产项目总投资额的30%进行补贴,单个主体补贴规模不低于2万元且不超过20万元。20253月,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农业设施更新改造项目的通知》文件精神,拟对我县21个乡镇及寿西湖农场41家经营主体建筑面积2735亩设施农业进行更新改造。

二、产业规划。《寿县“十四五”蔬菜生产规划》,全县重点抓好两大区域建设,在刘岗、炎刘、三觉等江淮分水岭地区乡镇发展南瓜、大葱等蔬菜打造环新桥机场旱作农业产业带;在涧沟、迎河、隐贤、正阳关等淮淠湾区乡镇立足土壤肥沃、排灌条件良好的优势,重点发展设施及露地优质蔬菜规模化生产经营。

三、培育品牌。我县对当年新认定为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每个产品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每个产品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励。

四、技术服务。为加快乡村振兴,助力蔬菜种植发展。我县近3年已举办蔬菜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6期,培训新型蔬菜生产实用人才320人次.培训内容包括无公害蔬菜生产技术规程、蔬菜新品种新技术等,并组织他们到和县、长丰县、肥东县、蜀山区、合肥市农科院等地实训学习,提高了我县蔬菜生产水平。

感谢您对寿县农业发展的关心!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办复类别:B

联系电话:0554-3122156

联系人:孙晓虎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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