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函
代绍江代表:
您在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开展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中心专项整治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县各地相继建设了一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中心,“两利用”中心的建成和使用,为我县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使用过程中,部分经营主体出现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管理不善,有时会有二次污染。为提高“两利用”中心使用效率,防止出现二次污染,我县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大力推进清洁养殖。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成立了2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组指导组,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指导,并按照《寿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对空栏养殖场开展入场检查,督促完善粪污处理设施设备。推进肉牛场床一体化养殖,全县累计建设肉牛场床2.8万平方米。二是进一步完善监管制度。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和县生态环境分局建立了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季度巡查,对市长热线、环保督察等反馈问题联合开展现场调查,由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负责制定一场一策整改方案,县生态环境分局加强监管。对拒不整改、不配合整改、多次整改不到位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相关线索移交县生态环境分局查处。制定了《规下养殖场技术指导方案》,指导乡镇加强规下养殖场排查整改,县级强化技术指导服务,指导规下养殖场“截污建池”,规范粪污处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粪污资源化利用。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列为季度巡查重点,督促养殖场就近就地消纳,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粪污消纳计划和台账。在丰庄镇、隐贤镇建设2家水肥一体化示范养殖场,推进寿县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完善消纳用地,建立可持续粪污消纳机制。四是进一步完善政策要求。县政府出台《寿县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明确“乡镇人民政府应帮助协调畜禽养殖场(小区)取得必要的消纳用地”。
下一步,将指导各乡镇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持续对畜禽粪污和秸秆综合利用中心开展专项整治,督促利用主体规范操作。
办复类别:B类
联系电话:0554-3126983
联系人:李立新
寿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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